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0-30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7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公司董事长汪云曙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贵金属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贵金属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由于套期保值等业务的自身特点,加之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必要对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开展的贵金属套期保值及相关业务进行补充和调整:
公司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铂(Pt)、钯(Pd)、铑(Rh)、锇(Os)、铱(Ir)、钌(Ru)、金(Au)、银(Ag)八个贵金属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延期交易和黄金租赁、在银行平台上进行的贵金属远期合约交易。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套期保值的保证金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黄金租赁数量不超过生产周转量。
公司开展的贵金属投资业务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易品种、境内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延期交易和在银行平台上进行的贵金属远期合约交易。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贵金属投资业务,投入贵金属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最高持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董事会批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上述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实际的生产经营规模和需要,以及贵金属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和调整该项业务。
二、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审议<公司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贵金属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两个议题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贵金属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会议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