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08 股票简称: *ST沪科 编号: 临2010-059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有关云南靖国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2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的股权”的(详见临2010-058)公告。
今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根据该院(2010)五法执字第1392-15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张立刚已向该院撤销要求查封及拍卖南京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的申请。为此,该院作出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本公司在南京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的冻结及拍卖。
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的(2010)五法执字第1392-16号民事裁定书及(2010)五法执字第1392-17号执行通知书获悉,本公司在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 注:不包括南京康成公司所涉及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宁商初字第21-24号等四个诉讼所确定的共2.54亿元债权及3266万元的税费),已于2010年12月21日被买受人徐小勇以10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为此,该院作出裁定如下:
一、 被执行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 注:不包括南京康成公司所涉及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宁商初字第21-24号等四个诉讼所确定的共2.54亿元债权及3266万元的税费)归买受人徐小勇所有。
二、 买受人徐小勇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股权的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备查文件:
1、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的(2010)五法执字第1392-15号民事裁定书;
2、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的(2010)五法执字第1392-16号民事裁定书;
3、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的(2010)五法执字第1392-17号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