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查出诸多问题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裘海亮
*ST罗顿今日披露,将继续履行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之一的北京沙河项目,根据与合作方此前签署的协议,上述合作应在2010年6月17日就已届满。不过在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董事中,有一名投出了弃权票。而记者发现,去年海南证监局现场检查中,曾发现了北京沙河项目存在诸多问题。
根据公司的公告,2004年6月17日,*ST罗顿与关联方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投资沙河高教园区住宅及配套设施一期B区工程项目,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38.39%和61.61%,公司董事李维、高松系沙河公司董事,由此该合作构成关联交易。该项目初始约定合作期限为6年,截至2010年6月17日已经届满;但据《项目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因非人为原因致项目工程不能按时竣工时,*ST罗顿与沙河公司项目投资期限可相应顺延”。
公司指出,上述项目工程自2003年起一直属于北京市和昌平区的重点工程,其规划建设进度一直由政府主导。基于“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统一组织园区的规划建设、高校为主体”的原则,须优先保障大学的建设入住,造成建设主体不能自主安排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属于协议约定的非人为原因。因此,*ST罗顿与沙河公司据此继续正常履行《项目合作协议》直至项目工程竣工。
记者发现,在与会的8名公司董事中,董事长李维、董事高松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6人,其中5票赞成,而另一票弃权。但是,公司并未披露哪位董事弃权以及弃权的原因。
北京沙河项目是*ST罗顿重点对外投资项目之一,但在去年海南证监局的现场检查中,却暴露出诸多问题。检查发现,2004 年7 月20 日,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议案》和上述合作议案,将募集资金20497万元的投资项目更改为上述北京沙河项目。但是现场检查发现,在之前的4 月和6 月,公司已将10400万元投资款支付给了合作方北京沙河,占公司项目总投资的50.74%。
此外,该项目还存在项目未开设投资款专用账户,未设立项目管理部、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尤其是项目销售收入被长期无偿占用。2005至2008 年,北京项目预收房款累计6.47亿元。项目模拟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08年12 月31 日,项目对北京沙河累计预付账款4.66亿元。在现场检查后,即使扣除董事会补充提供的“应转入工程款、应收公司款”等项目应入账而未入账的数据,项目对北京沙河的预付账款仍约剩1.1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