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百年传奇之旅
契约精神是西方现代文明启蒙的基础,构成了西方社会文化与道德体系的重要理论中枢,而其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则最为集中,契约型基金就是其中之一。基金没有有形的产品,链接这种委托与被委托者之间的是一纸契约。现代基金的雏形——“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是世界上第一只契约型基金,它第一次明确了契约型基金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奠定了现代契约型基金的法律基础。
“小投资者可以和大资本家一样进行投资了”。这是世界上第一只基金的契约——“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
1868年,为了拓展海外殖民地,英国政府批准成立了这家海外信托投资,并委托律师签订了契约,当年契约的起草者们在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或许并没有没有意识到一段百年历程从此开始,一扇财富之门自此开启。
“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是新型的信托契约投资模式的开始。在当年《泰晤士报》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它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售认股凭证,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公司债为主,其投资地区远及南北美洲、中东、东南亚和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投资总额48万英镑,信托期限为24年;而该信托的管理人,则是由英国政府授权的专职经理人负责管理和运作;同时,为了确保投资的安全与增值,“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委托律师同投资者签订了文字契约,通过信托契约合理安排了投资者和代理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奠定了现代共同基金契约型法律关系的基础。
虽然该信托更类似股票,不能退股,也不能将基金单位兑现,认购者的权益只限于分红和派息,但是,由于它能够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而深受投资者欢迎。此后的事实表明,“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投资者得到的实际回报率达7%以上,远远高于当时3.3%的英国政府债券利率。
“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开创了一种集合众多小额资本,通过委托专家管理的方式进行规模投资的模式,正如该基金在招股说明书中写到的其宗旨是“运用基金达到与大投资者一样享受海外投资收益的目的”。“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在许多方面为现代基金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正因为如此,世界金融史学家们均将其视为现代投资基金的雏形。
这种有国家信用担保的汇集众人资金委托专家经营的方式,一出现就受到了中小投资者的欢迎。早期的基金多为提供半固定收益的契约型投资信托,1873年创立的“苏格兰美国投资信托”更是承诺6%的保底收益率,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到了1890年,英国营运的投资信托基金达101家,均采取对外证券投资的方式,以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
经过资本市场百余年的历练,基于信托原理而演变的契约型基金逐渐被业内所认可,如今已成为同公司型基金并驾齐驱的基金组织形式。现在日本、韩国、我国台湾的证券投资信托,英国与我国香港的单位信托都是契约型基金,而我国国内目前的证券投资基金采取的更是清一色的契约型基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