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31 股票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0-032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豫光金铅”)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0年12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参与本次配股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63号文件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共计配售的66,981,616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0年12月29日起上市流通。
(四)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0年12月29日
3、股票简称:豫光金铅
4、股票代码:600531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228,269,160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66,981,616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295,250,776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31
公司英文名称:HENAN YUGUANG GOLD&LEAD CO.,LTD.
注册资本:228,269,160元(发行前);295,250,776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邮政编码:454650
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经营(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的销售;贵金属冶炼(以上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经营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硫酸、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氧【液化的】、氩【液化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电解铅、白银、黄金、粗铜、硫酸、次氧化锌的生产和销售。
董事会秘书:蔡亮
电话: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互联网网址:http://www.yggf.com.cn
(二)截至2010年12月23日收盘,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现有董事9名,分别为杨安国、梅治福、李继红、翟延明、任文艺、蔡亮、王忠实、陈丽京、郑远民,监事5名,分别为李长军、张中州、李向前、孔祥征、姜彦林,高级管理人员8名,分别为李继红、李新战、任文艺、王拥军、赵乐中、苗红强、李卫锋、蔡亮。
本公司2010年配股前,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2010年12月23日收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豫光集团持有公司42.2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豫光集团前身为1957年5月成立的济源综合冶炼厂,1978年8月更名为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
1997年4月,经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豫经贸企[1997]370号文《关于成立“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批准,以河南省济源黄金冶炼厂为核心,组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4月,豫光集团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2003年,豫光集团的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加到1.5018亿元。豫光集团为济源市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煤炭机械、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贵金属冶炼(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氧化铅、安全帽(塑料T3类)的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易;铅酸蓄电池、极板及蓄电池配件、磷肥的生产与销售;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等(凭证经营)(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济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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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截至2010年12月23日的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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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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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66,981,616股
(二)发行价格:9.49元/股。
(三)发行方式:向原股东配售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0]1018号验资报告。
(五)募集资金总额:635,655,535.84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4,551,182.81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配股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等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22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621,104,353.03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石保上
保荐代表人: 贾广华、宋剑峰
项目协办人: 毕召君
项目组成员: 林泽言、许镇亚、王莹、颜红亮、肖怡忱
电 话: 0371-65585093
传 真: 0371-65585639
2、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豫光金铅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豫光金铅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7日
股东名称(全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5,353,660 | 42.46% |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12,773,284 | 4.3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99,985 | 2.2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9,792 | 1.19% |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 1,950,000 | 0.66% |
济源市财务开发公司 | 1,876,410 | 0.6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10,000 | 0.31% |
陈洁 | 810,000 | 0.27% |
王良 | 714,090 | 0.24% |
茅贞勇 | 704,568 | 0.24%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8,269,160 | 100.00% | 66,981,616 | 295,250,776 | 100.00% |
股份总数 | 228,269,160 | 100.00% | 295,250,776 | 100.00% |
注册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