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五洲明珠 公告编号:2010-031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明珠”)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集团”)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已经于201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进行披露,本公司现就本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事宜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内容如下:
一、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2010年12月28日。
二、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2月28日。于该日登记在册的五洲明珠除五洲集团外的其他股东均可按本公告的规定行使现金选择权。
三、现金选择权价格
6.43元/股。
四、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
2010年12月29日9:00-15:00。
五、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程序
公司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如下:
1、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五洲明珠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2、投资者填写《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附件),在2010年12月29日9:00-15:00,将上述委托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复印件、2010年12月28日的收市后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复印件、2010年12月28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以传真方式提交给本公司。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3、本公司对投资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后将于2010年12月29日收市后向证券登记公司申报。
六、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五洲明珠股票的收盘价格远远高于6.43元/股。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行使现金选择权(即将所持有的五洲明珠股票以每股6.43元的价格出售给山西证券)可能导致损失。
七、行权期间公告和停复牌安排
2010年12月25日 |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日 |
2010年12月27日 |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刊登日 |
2010年12月28日 |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
2010年12月29日 | 停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刊登日,本日的9:00-15:00为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 |
2010年12月30日 | 股票复牌 |
在现金选择权申报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快公告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并协助最终确定行权的股东完成股票过户。
八、行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相国
联系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桐荫街197号
电 话:0536-8363802
传 真:0536-8363801
联系时间:2010年12月29日9:00-15:00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在本次申报行权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9日收市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本人于2010年12月29日收市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行使五洲明珠现金选择权,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行权申报。
本公司/本人行权申报委托数据资料:
序号 | 事项 | 数量 |
1 |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申报股数 | 股 |
2 | 委托卖出股份的申报价格 | 6.43元/股 |
(以下申报信息务请准确完整填写)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委托的申报时间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收款的银行卡号(法人股东提供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0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