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方兴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0-029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九点半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债务重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030《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宁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方兴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0-030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与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签订《债务豁免协议》,一次性豁免公司2,138.66万元债务。公司控股子公司蚌埠市方兴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方兴假日”) 与城投公司签订《债务豁免协议》,一次性豁免232.6万元债务。
● 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2010年12月24日,我公司共欠城投公司2,138.66万元,其中借款本金1,820万元,资金占用费318.66万元,方兴假日共欠城投公司232.6万元,其中借款本金200万元,资金占用费32.60万元。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10年12月24日城投公司分别与我公司及方兴假日签订《债务豁免协议》,城投公司同意一次性豁免我公司及方兴假日所欠全部债务(其中我公司2,138.66万元,方兴假日232.6万元)。
本次交易的对方城投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保春、张林、陈余有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此项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法定代表人:刘东劲
主营业务:筹措、经营管理蚌埠市基本建设基金和其他建设资金,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融资及建设、产业投资、项目经营和资本运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股权,经营管理双退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性资产、建设项目贷款担保,投资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理国家、省政府性投资委托业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城投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861,945.28万元,净资产536,104.59万元,总负债325,840.69万元。截止2010年11月30日总资产1132,337.82万元,净资产536,494.11万元,总负债595,843.7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24日,我公司共欠城投公司2,138.66万元,其中借款本金1,820万元,资金占用费318.66万元,方兴假日共欠城投公司232.6万元,其中借款本金200万元,资金占用费32.60万元。
本次交易成功实施可一次性免除我公司2,138.66万元债务(其中借款本金1,820万元,资金占用费318.66万元),可一次性免除方兴假日232.6万元债务(其中借款本金200万元,资金占用费32.6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交易双方:
债权人(甲方):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方兴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债务豁免协议》于2010年12月24日在安徽省蚌埠市签署。
3、交易价格与定价政策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次性免除我公司2,138.66万元债务(其中借款本金1,820万元,资金占用费318.66万元),一次性免除方兴假日232.6万元债务(其中借款本金200万元,资金占用费32.60万元)。
本次交易未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4、交易生效条件: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经与城投公司友好协商进行了本次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城投公司签订的《债务豁免协议》,使公司获得了实质上的利益,对公司以及公司的股东有利。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保春、张林、陈余有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客观合理、公允,减轻了公司的债务负担,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进行该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债务豁免协议。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