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版)
最近一期,受江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主销地长时间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公司复合肥产品销售受到不利影响,复合肥、氯化铵销售价格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纯碱因下游行业复苏,价格上涨;盐价格上涨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价格回暖,另一方面是最近一期增加了品种盐,其销量仅占盐销量总额的3.28%,但收入占盐收入总额的14.81%,为盐销售价格的增长幅度贡献了21.81个百分点。
最近三年及一期,产品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名称 | 2010年1-9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销量 | 销量 | 增长率 | 销量 | 增长率 | 销量 | |
复合肥 | 531,065.49 | 731,656.63 | 10.63% | 661,372.00 | -12.48% | 755,651.20 |
纯碱 | 234,587.53 | 292,765.42 | 39.32% | 210,143.00 | 26.57% | 166,026.50 |
氯化铵 | 190,441.962 | 195,166.67 | 146.14% | 79,290.451 | 18.33% | 67,009.33 |
盐 | 320,656.30 | 264,467.50 | 260.91% | 73,278.16 |
注1:氯化铵2008年度总销量为11.44万吨,包括作为库存商品销售结转的主营业务销量7.93万吨和作为原材料销售结转的其他业务销量3.51万吨;
注2:氯化铵最近一期总销量为19.08万吨,包括作为库存商品销售结转的主营业务销量19.04万吨和作为原材料销售结转的其他业务销量0.04万吨。
最近三年,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技改扩能项目,特别是2009年5月广盐华源“真空盐20万吨到80万吨”、2009年8月应城新都化工“联碱20万吨到35万吨”相继转固投产,使得公司纯碱、氯化铵及盐产能扩大,销量不断提升。
2010年上半年,受江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主销地长时间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公司复合肥产品销售受到不利影响,其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3.94%,三季度,在恶劣气候影响因素消除后,公司复合肥销售规模快速增长,致使最近一期销量比上年同期小幅下降2.72%。但另一方面,受纯碱下游行业景气度回升及公司盐产能的完全发挥,公司盐、氯化铵及纯碱的销量均有不同幅度的较快增长。
(2)按地区分布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按地区分布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 2010年1-9月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华中地区 | 61,016.91 | 44.64% | 81,697.83 | 48.63% | 78,168.96 | 47.24% | 47,682.58 | 37.17% |
西南地区 | 22,275.13 | 16.30% | 28,640.37 | 17.05% | 30,470.62 | 18.41% | 26,322.75 | 20.52% |
华南地区 | 15,498.90 | 11.34% | 25,145.14 | 14.97% | 25,086.91 | 15.16% | 24,970.28 | 19.47% |
华东地区 | 16,544.91 | 12.10% | 16,734.42 | 9.96% | 16,316.31 | 9.86% | 14,544.74 | 11.34% |
其他地区 | 21,350.48 | 15.62% | 15,786.70 | 9.40% | 15,425.56 | 9.32% | 14,759.86 | 11.51% |
合计 | 136,686.32 | 100.00% | 168,004.46 | 100.00% | 165,468.37 | 100.00% | 128,280.22 | 100.00% |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各地,集中在华中地区、西南地区、华南地区及华东地区。应城新都化工和广盐华源于2009年取得自营出口权,逐步向国外市场拓展。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本公司按照股东持股数额分配股利,股利分配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决定分配中期股利。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2008年末总股本12,352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6.48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8,000万元。
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2009年末总股本12,352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4.05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5,000万元。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0)GF字第040022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328,394,017.41元。经本公司2010年2月27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一般政策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股利的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董事会将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和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交分配预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止2010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控股子公司共计11家,具体情况如下:
1、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6日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实收资本:3,000万元
(4)注册地:应城市四里棚蒲阳大道
(5)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应城市
(6)法定代表人:张光喜
(7)股东构成:应城新都化工持股100%
(8)主营业务:复合肥生产、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应城复合肥总资产257,884,927.28元,净资产72,450,577.39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8,300,041.04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应城复合肥总资产183,249,346.15元,净资产53,496,957.39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6,046,380.00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2、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7日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实收资本:3,000万元
(4)注册地:眉山金象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
(5)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眉山市
(6)法定代表人:尹辉
(7)股东构成:发行人持有69%股权、应城嘉施利持有20%股权、四川金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胡天成持有1%股权。
四川金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雷林。雷林,男,身份证号码51112219500420****,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天成,身份证号码51112219491108****,为四川金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营业务:复合肥生产、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眉山嘉施利总资产166,323,646.61元,净资产61,523,932.90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6,102,736.61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眉山嘉施利总资产322,073,811.63元,净资产74,251,999.98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12,728,067.08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3、汉中汉山复合肥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3日
(2)注册资本:1,600万元
(3)实收资本:1,600万元
(4)注册地:陕西省南郑县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
(5)主要生产经营地:陕西省汉中市
(6)法定代表人:尹辉
(7)股东构成:发行人持股100%。
(8)主营业务:复合肥生产、销售,化肥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汉中汉山总资产44,264,724.74元,净资产25,049,793.28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718,144.37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汉中汉山总资产32,615,784.12元,净资产20,651,432.61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4,398,360.67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4、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5年7月28日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实收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湖北省应城市城中民营经济园
(5)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应城市
(6)法定代表人:张光喜
(7)股东构成:发行人持有75%股权,美国嘉施利化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美国嘉施利化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罗庆全。罗庆全,男,身份证号码51023219731025****,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营业务:复合肥生产、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应城嘉施利总资333,520,277.98元,净资产130,702,712.55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24,467,658.46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应城嘉施利总资产339,978,075.16元,净资产90,437,536.31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24,734,823.76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5、成都土博士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4月20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实收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3号东方科研主楼八楼809房
(5)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成都市
(6)法定代表人:吕建华
(7)股东构成:发行人持有51%股权、广州市方原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广州市方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伟,女,身份证号码44010519541226****,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营业务:从事公司复合肥产品中国邮政营销渠道的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成都土博士总资产25,791,657.80元,净资产11,975,446.16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908,818.09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成都土博士总资产14,524,026.86元,净资产12,122,525.69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1,903,429.91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6、成都市洋洋复合肥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2年1月11日
(2)注册资本:50万元
(3)实收资本:50万元
(4)注册地:成都市新都区南二路258号
(5)主要生产经营地:成都市新都区
(6)法定代表人:尹辉
(7)股东构成:发行人持股100%
(8)主营业务:复合肥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成都洋洋总资产848,218.05元,净资产907,181.61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759,034.99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成都洋洋总资产1,696,596.45元,净资产1,225,412.87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318,231.26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7、崇州市凯利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00年10月13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实收资本:300万元
(4)注册地:崇州市三江镇胜利村9组
(5)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崇州市
(6)法定代表人:尹辉
(7)股东构成: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8)主营业务:复合肥生产、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崇州凯利丰总资产26,162,652.62元,净资产5,494,923.73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18,419.34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崇州凯利丰总资产5,366,928.00元,净资产5,245,778.00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249,145.73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8、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3月19日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实收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应城市盐化大道26号
(5)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应城市
(6)法定代表人:张光喜
(7)股东构成:发行人持股100%
(8)主营业务:纯碱、氯化铵的生产和销售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应城新都化工总资产656,618,147.65元,净资产196,554,821.14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34,315,700.31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应城新都化工总资产874,346,059.08元,净资产236,217,602.30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62,145,149.07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9、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9月3日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实收资本:6,000万元
(4)注册地:应城市蒲阳大道100号
(5)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应城市
(6)法定代表人:孙晓霆
(7)股东构成:应城新都化工持有87%股权、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股权,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持有5%股权。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广东省盐业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营业务:工业盐的生产、销售;定点食用盐的生产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孝感广盐华源总资产237,728,002.12元,净资产72,180,277.53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9,449,658.35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孝感广盐华源总资产290,962,771.08元,净资产83,269,943.13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19,594,358.11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10、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月14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实收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应城市城中民营经济园
(5)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应城市
(6)法定代表人:孙晓霆
(7)股东构成:广盐华源持有51%股权、成都得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成都得方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浩。蒋浩,男,身份证号码:51010619750314****,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营业务:强化营养盐系列,保健盐系列,腌制盐系列,泡菜盐系列,调味盐系列,畜牧盐系列及含盐日化系列多品种盐产品的生产筹建。
(9)财务状况: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4日,故无2009年财务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益盐堂总资产14,248,255.75元,净资产9,945,740.09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54,259.91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11、应城市新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8月6日
(2)注册资本:50万元
(3)实收资本:50万元
(4)注册地:应城市城中民营经济园
(5)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应城市
(6)法定代表人:张光喜
(7)股东构成:应城新都化工持有100%股权
(8)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财务状况: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6日,故无2009年财务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应城进出口公司总资产793,352.88元,净资产508,677.84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8,677.84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正信审计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200万股A股,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审批情况 | 预计投资额(万元) |
1 | 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10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 | 应发改外经[2010]9号 | 61,025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大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将通过发行人向应城新都化工增资由应城新都化工具体实施。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外,公司还可能面临下述特有风险:
1、运输风险
复合肥是大宗商品,其销售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复合肥销售旺季正好与春运重叠。虽然国家为保障化肥供应、降低流通费用、稳定农业生产,一直对化肥行业在运力上重点倾斜,把保障化肥及相关原料的运输摆在优先位置。特别是铁路运输上,一直对化肥优先安排运力、实行优惠运价、免收铁路建设基金,但铁路运力紧张的局面未发生根本改变。因此,在复合肥销售旺季,本公司面临由于运力紧张造成所需原材料难以及时运回,复合肥产成品又难以及时发出的风险。
此外,尽管国家对化肥的铁路运价一直实行优惠政策,但近年来也存在逐年上调的趋势。同时,公路、河道运输价格受到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也持续上涨。报告期内,铁路运价具体调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日期 | 文件号 | 基价1 | 基价2 |
2006 年3 月29 日 | 发改价格[2006]510 号 | 4.2 | 0.0257 |
2008 年6 月23 日 | 发改价格[2008]1558 号 | 4.4 | 0.0305 |
2009 年6 月30 日 | 发改价格[2009]1722号 | 6.4 | 0.0378 |
2009年12月11日 | 发改价格[2009]3103号 | 6.8 | 0.0432 |
注:整车化肥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公里数
2009年12月13日,化肥铁路运费上涨后,农用化肥1,000公里运距每吨运费上涨5.8元,2,000公里运距每吨上涨11.2元。虽然本公司终端产品销售发生的运输费用由复合肥经销商承担,不增加本公司的成本,但运输费用的提高将增加公司客户的总成本,导致公司客户更倾向于近距离的采购,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本公司产品因完整产业链而形成的成本优势,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针对因复合肥产品具有常年生产、季节性消费的特性,销售旺季时发行人所面临运力紧张及因铁路运价调整及公路、河道运输运价上涨承受运输成本上升的风险,发行人以“靠近资源,靠近目标销售市场”的原则布局生产基地,完成了以“四川基地”和“湖北基地”为核心的生产和销售的战略布局,有效降低产品运输和物流费用,提高了本公司在复合肥销售旺季的快速交货能力。
2、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88和0.61;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需要偿还的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计为66,618.00万元。尽管公司一直执行较稳健的财务政策,具备较好地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可能因暂时流动性困难导致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本次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200万股A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10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项目完成后公司硝基复合肥产能将有较大提高。虽然募集资金项目所生产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大,而且公司在项目立项前对厂址的选取、原材料的供应、市场需求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原材料的供应,但公司仍面临着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2)项目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先进、环保、节能工艺技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形成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降低能耗,增强公司复合肥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的项目建设经验和管理水平,对于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建成并投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公司目前拥有较为丰富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募投项目已安排相关人员提前在公司现有生产线进行操作、维修、管理等培训,但如果公司的项目管理和岗前培训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项目不能按期投产和正常达产营运,将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
(3)预期效益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对现有产品和市场空间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虽然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但在项目的建设、组织管理、产品合格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有募集资金项目产品销售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将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6.13%、36.66%、18.40%和14.3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将会比发行前有较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发行当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建设周期影响,短期内产生的经营业绩有限,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下降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一)重要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其借款合同
1、2009年6月22日,应城嘉施利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银最抵字第169号),抵押授信金额2,000万元,抵押授信期限为2009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2日。
2、2009年10月20日,应城新都化工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银贷字第1577号),借款金额1,000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为2009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0日。
3、2010年1月12日,应城新都化工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中长期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0年解借字第0111号),借款金额1,000万元,年利率为5.4693%,借款期限为2010年1月12日至2011年6月8日。
4、2009年12月24日,应城嘉施利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银贷字第1958号),借款金额1,000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为2009年12月24日至2010年12月23日。
5、2009年9月15日,应城新都化工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银贷字第1376号),借款金额2,000万元,年利率为5.4%,借款期限为2009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15日。
6、2009年7月2日,新都化工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3012009281126),借款金额2,000万元,年利率为5.40%,借款期限为2009年7月3日至2011年7月2日。
7、2009年8月11日,广盐华源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最抵字第155号),抵押授信金额2,188万元,抵押授信期限为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
8、2009年8月11日,应城新都化工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最抵字第153号),抵押授信金额1,211万元,抵押授信期限为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
9、2009年8月11日,应城新都化工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最抵字第218号),抵押授信金额2,126万元,抵押授信期限为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
10、2009年8月11日,广盐华源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09]鄂最抵字第219号),抵押授信金额831万元,抵押授信期限为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
11、2009年6月5日,应城新都化工与工商银行应城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18120231-2009年应城抵字0024号),抵押授信金额1,000万元,抵押授信期限为2009年6月5日至2017年5月18日。
12、2009年6月8日,牟嘉云、宋睿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301200988115603),为眉山嘉施利授信金额4,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2008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18日。
13、2009年5月6日,眉山嘉施利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ZD730120092805970),抵押授信金额770万元,授信期限为2008年9月18日至2011年5月18日。
14、2009年6月23日,股份公司与华侨银行成都分行签订银行信贷协议(合同编号:LO/CD/2009007),循环信用额度10,000万元,由牟嘉云、宋睿提供保证担保,广盐华源以土地、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股份公司提供土地抵押担保和以应城新都化工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崇州凯利丰以土地抵押提供担保,应城新都化工以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
15、2010年1月26日,应城新都化工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0年解借字第0129号),借款金额700万元,年利率为5.84%,借款期限为2010年1月26日至2011年6月8日。
16、2010年5月27日,眉山嘉施利与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深发蓉分贷字第100527001号),借款金额3,000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27日至2011年5月27日。
17、2010年5月27日,新都化工与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深发蓉分额保字第100527001-1号),为眉山嘉施利授信金额3,000万元提供保证。
18、2010年5月27日,宋睿与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深发蓉分贷字第100527001-2号),为眉山嘉施利授信金额3,000万元提供保证。
19、2010年5月13日,眉山嘉施利与光大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810综-012),授信金额3,5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0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12日。
20、2010年6月2日,新都化工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3012010280496),借款金额3,000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为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
21、2010年5月13日,新都化工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0信银蓉武借字第020023号),借款金额2,000万元,年利率为5.5755%,借款期限为2010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7日。
22、2010年3月18日,应城新都化工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0鄂银贷字第433号),借款金额1,110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为2010年3月19日至2011年3月18日。
23、2010年7月20日,新都化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华路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0年授字第11100775号),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利率以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借款期限为2010年7月20日至2011年1月19日。
24、2010年7月27日,新都化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U7031011100129),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5.841%,借款期限为2010年7月27日至2011年7月26日。
25、2010年7月27日,宋睿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U703高保20100727-新都化工-1),为新都化工借款最高额担保7,000万元。期限为2010年7月27日至2011年7月26日。
26、2010年7月27日,眉山嘉施利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U703高保20100727-新都化工-2),为新都化工借款最高额担保5,200万元。期限为2010年7月27日至2011年7月26日。
27、2010年9月26日,新都化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渤成分流贷2010第2号),借款金额2,500万元,每一笔提款适用的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具体利率在提款通知书中明确。借款期限为2010年9月27日至2011年9月26日。
28、2010年9月26日,应城新都化工、应城复合肥、宋睿和张红宇、牟嘉云和宋荣章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书》(合同编号:渤成分最高保2010第8号、第9号、第10号、第11号),为新都化工流动资金借款2,500万元提供保证。期限为2010年9月27日至2011年9月26日。
(二)产品销售合同
1、2009年10月16日,新都化工与湖南湘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B-07-09-10-16-01),新都化工向湘农农资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为2,607.5万元。
2、2009年11月9日,新都化工与九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化肥购销合同》(合同编号:B07-09-11-9)新都化工向九禾公司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为1,268.64万元。
3、2009年10月2日,新都化工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B07-09-10-02),新都化工向天禾农资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2,471万元。
4、2009年11月18日,新都化工与广西新胜利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ZDHG-XSL-2009),新都化工向广西新胜利公司销售复合肥,数量为2万吨,根据不同产品型号约定不同价格。
5、2010年2月1日,新都化工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B07-10-02-01-01),新都化工向天禾农资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897万元。
6、2010年3月1日,新都化工与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YNSZ-100302),新都化工向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947.34万元。
7、2010年6月24日,新都化工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B05-10-06-24-01),新都化工向天禾农资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1,000万元。
8、2010年7月20日,应城嘉施利与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FHFB/ 2010722),应城嘉施利向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709.32万元。
9、2010年8月11日,应城嘉施利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B05-10-08-11-01),应城嘉施利向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2,750万元。
10、2010年8月26日,新都化工与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云南2010-8-26),新都化工向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复合肥,合同金额970万元。
(三)原材料采购合同
1、2009年11月16日,新都化工与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YJ-20091116-1),新都化工向其采购氯化钾,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
2、2009年11月19日,新都化工与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YJ-20091119-1),新都化工向其采购氯化钾,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
3、2009年8月13日,应城嘉施利与钟祥市楚钟磷化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YCJP-090813-01),嘉施利公司向楚钟公司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4,798.5万元。
4、2009年6月19日,应城市复合肥公司与钟祥市楚钟磷化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YCJP-090416-01补),应城复合肥向楚钟公司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1,010.75万元。
5、2009年5月25日,新都化工与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YTHIC-06-090525-MAP-145),新都化工向云天化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1,602万元。
6、2009年6月29日,新都化工与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YTHIC-06-090629-MAP-156),新都化工向云天化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1,750万元。
7、2009年10月28日,新都化工与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YTHIC-06-091028-MAP-235),新都化工向云天化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1,400万元。
8、2009年12月7日,新都化工与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YL-20091207),新都化工向云天化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2,250万元。
9、2010年6月8日,应城嘉施利与北京宜化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尿素买卖合同(合同编号:YCTD-100608-03),应城嘉施利向北京宜化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尿素,合同金额为805万元。
10、2010年6月18日,新都化工与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YL-20100618),新都化工向云天化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2,090.00万元。
11、2010年6月19日,新都化工与四川省金河磷矿签订磷酸一铵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YL-20100619),新都化工向四川省金河磷矿采购磷酸一铵,合同金额为555万元。
12、2010年7月12日,新都化工与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H-GTD-20100713-1),新都化工向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硫酸钾,合同金额819万元。
13、2010年7月19日,新都化工与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TD-20100719-2),新都化工向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尿素,合同金额486万元。
14、2010年9月28日,新都化工与四川川化青上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H-GTD-20100928),新都化工向四川川化青上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硫酸钾,合同金额313万元。
(四)探矿权出让合同
1、2010年1月16日,广盐华源与应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湖北省应城市探矿权出让合同》,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的标的“湖北省应城市艾庙地区西头村-龚家巷盐矿探矿权”出让给广盐华源,合同出让的探矿权有效期2年,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2010年6月13日,广盐华源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签订《湖北省探矿权出让合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通过挂牌出让形式,出让给广盐华源“应城市艾庙地区西头村盐矿补充勘探、龚家巷盐矿详查”探矿权。本合同出让探矿权金额为2,880万元。
2010年10月11日,广盐华源取得了上述探矿权证(证号:T42420101003042280),勘查面积4.41平方公里,有效期为2010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0日。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或联系人 |
发行人: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 028-83962682 | 028-83962682 | 陈晓丽 |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 028-62828563 | 028-62828564 | 周展、李皓、曹媛、易桂涛、何燕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 010-58785588 | 010-58785566 | 刘显、牟蓬 |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 028-86667795 | 028-86739996 | 阮响华、李元良 |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 0755-25938000 | 0755-25988122 |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0755-82083333 | 0755-82083164 | -- |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 2010年12月29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11年1月5日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2011年1月6日 |
股票上市日期 |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址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