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0-016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7日(周一)上午9:30。
2、会议地点:四川中路63号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训峰先生。
6、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人,代表股份587,450,136(五亿八千七百四十五万零一百三十六)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451%;
其中:
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584,132,233(五亿八千四百一十三万二千二百三十三)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90.37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721%。
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数为:3,317,903(三百三十一万七千九百零三)股,占B股股份总数的1.36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成立“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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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500 万条高性能半钢丝子午线轮胎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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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取得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九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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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薛勇律师、林子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