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大成股份 编号:临2010-023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2010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5,292,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5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王继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廷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65,292,4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 股。
张玉明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65,292,4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 股。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吴广红、刘广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大成股份 编号:临2010-024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0年12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继文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玉明、孙叔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继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张玉明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