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0-临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7日
2、召开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公司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树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80,99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57,717,600股的22.6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提案
(一)《关于与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0,99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提名李春雷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0,99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80,998,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侯育颉、李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10-临02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李春雷出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淑霞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对于退休离任的张淑霞女士,公司董事会对其在多年工作中体现出的勤勉敬业精神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新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为规范其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公司作为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制定了符合其资产规模和高标准公司治理要求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的议案》
委派张树森、孙宝树、杜凤文、李春雷、马春良为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任命张树森为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委派朱庆国、迟畅为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任命朱庆国为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