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材无锡两企业搬迁
将获6.6亿土地收购补偿
将获6.6亿土地收购补偿
2010-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ST新材今日披露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事宜。
公告称,因公司下属分公司无锡树脂厂及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被无锡市列为重化工企业,且生产厂区位于无锡市环太湖区域,按照无锡市市区工业布局调整总体目标的要求,无锡市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要求上述公司进行搬迁,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相应评估工作。今年12月24日,无锡树脂厂及无锡蓝星环氧公司与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由该中心收购无锡树脂厂及无锡蓝星环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所有地上的建构筑物等,无锡树脂厂的收购总价为57126.75万元,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为8895.93万元。
上述收购补偿款由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汇入无锡市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账户后,由市调整办按有关规定及企业搬迁进度支付,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