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0-3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发布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告》。根据该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于2010年6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拟在该日起6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20元人民币/股(上述期间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行为将相应调整价格)的前提下,将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1%。
截至2010年12月2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及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一电气”)等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8561116股(含2010年半年度所送红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667%。其中:三一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7830906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47%;增持后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54207341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3797%。三一电气累计增持本公司股1073021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120%;增持后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73021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120%。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三一集团及三一电气依据承诺均未在股价超过20元人民币/股后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也未在此期间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一集团和三一电气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简易程序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