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申万巴黎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0年12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95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31日,通过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华夏银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4、本基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募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5、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需开立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过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认购本基金而无须另行开立基金账户。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6、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7、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手续。
8、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在认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9、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10、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11、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申万巴黎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swbnpp.com)和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6、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及直销专线电话(+86-21-23261088)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认购事宜。对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机构投资者和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经预约,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18、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申万巴黎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10508)
二、基金类型、运作方式与类别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规模
本基金最低募集规模为2亿份。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募集(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七、销售机构
(一)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邮编:200021
客户服务电话:+86-21-962299或400-880-8588
传真:+86-21- 23261088
网址:www.swbnpp.com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遍布全国的28家分行349家营业机构,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华夏银行在以下47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北京、杭州、呼和浩特、福州、天津、玉溪支行、宁波、南宁、常州、绍兴、镇江、长沙、厦门、泉州、保定、南通、鄂尔多斯、鞍山、南京、苏州、无锡、唐山、温州、东营、上海、台州、襄樊、深圳、包头、济南、青岛、烟台、聊城、合肥、石家庄、东莞、昆明、佛山、太原、广州、大连、武汉、沈阳、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网址:www.hxb.com.cn。
(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