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0—015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原会计估计内容:
公司按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账龄在1年以内的(含1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账龄在1-2年的(含2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账龄在2-3年的(含3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20%计提;账龄在3年以上的,按应收账款余额的30%计提。
现变更为:
公司按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账龄在1年以内的(含1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账龄在1-2年的(含2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账龄在2-3年的(含3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20%计提;账龄在3-4年的(含4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30%计提;账龄在4-5年的(含5年),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0%计提;账龄在5年以上的,按应收账款余额的100%计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0年第四季度起执行。
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收回情况,使公司的应收款项更接近于实际收回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