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0-028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3~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12月23日以公司OA系统及E-mail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及续贷部分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年度信贷计划》,同意办理以下银行授信及续贷部分银行借款,具体为:
(一)重新办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授信10000万元
上一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给本公司授信10000万元,将于2011年1月到期。同意办理新一轮授信10000万元,拟仍由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二)重新办理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县支行抵押借款6500万元
截止当前,公司在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县支行借款共计10400万元(均为流动资金借款),其中: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5400万元(其中700万元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以公司福州建福大厦房产抵押担保4700万元。因抵押期限已到,同意重新办理借款及抵押相关手续,本轮以福州建福大厦房产抵押借款为6500万元,授信余额部分(3900万元)拟仍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三)重新办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抵押借款10300万元
截止当前,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借款16300万元,其中10300万元为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以公司炼石厂房产抵押作为担保(另6000万元为三年期借款,以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因抵押期限已到,同意重新办理抵押借款10300万元及抵押相关手续。
(四)续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500万元
2010年,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总计3500万元,即将于2011年2月到期。同意上述借款3500万元到期归还后再贷,拟仍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二、表决通过《关于继续为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金银湖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根据本公司于2010年6月25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1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实施的议案》,同意为金银湖公司在民生行和农行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流动资金借款办理转贷和重新办理授信继续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农行永安支行4000万元转贷担保
2010年,金银湖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将于2011年1月5日—10日陆续到期。同意为金银湖公司在该行办理上述4000万元流动资金转贷继续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4000万元重新担保
2010年,金银湖公司向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均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其中:2000万元流贷、2000万元电费专项贷款或敞口银行承兑汇票)已于2010年11月到期。同意为金银湖公司在该行重新办理的上述授信4000万元继续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其他相关情况如下:
金银湖公司系本公司拥有权益96.36%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2010年9月30日总资产39914.50万元(未经审计,下同),总负债26648.38万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129.17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含上述担保8000万元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7200万元(不含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44199万元,分别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45974.98万元)的39.18%和30.28%。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金银湖公司提供担保16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2000万元。另外,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21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9212.87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