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0-053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决议及《湖南山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确定2010年12月17日为授予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授予数量为9,000,000股,授予对象合计15人。
3、授予价格:7.1元/股。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自标的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禁售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36个月后及48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5%、35%、30%。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姓名 | 职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数量(万股) |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量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何清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 | 20% | 0.486% |
龚进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 | 15% | 0.365% |
邓国旗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30 | 13% | 0.316% |
陈欠根 | 董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 40 | 4% | 0.097% |
唐彪 | 副总经理 | 130 | 13% | 0.316% |
陈家元 | 副总经理 | 40 | 4% | 0.097% |
蔡光云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5 | 3.5% | 0.085% |
刘绍宏 | 副总经理 | 15 | 1.5% | 0.036% |
张云龙 | 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 40 | 4% | 0.097% |
郭 勇 | 副总工程师、专家委员会委员 | 70 | 7% | 0.170% |
黄志雄 | 专家委员会委员 | 10 | 1% | 0.024% |
孙东来 | 专家委员会委员 | 10 | 1% | 0.024% |
张大庆 | 专家委员会委员 | 10 | 1% | 0.024% |
张世猷 | 核心技术人员 | 10 | 1% | 0.024% |
陶海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10 | 1% | 0.024% |
预留部分 | 100 | 10% | 0.243% | |
合计 | 1,000 | 100% | 2.43% |
说明:所有激励对象获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0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示的完全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出具了中审国际 验字【2010】第 0102011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0年12月24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45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1145万元。根据贵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议案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贵公司申请增加限制性股票股权90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万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7.10元,由何清华等15位股东于2010年12月24日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45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0年12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何清华等15位股东缴纳的出资639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9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490万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45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1145万元,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8月18日出具中审验字(2010)第010200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2月2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45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2045万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0年12月1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本激励计划中,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36个月后及48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5%、35%和30%。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股权激励股份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6,105,499 | 28.22 | 9,000,000 | 125,105,499 | 29.76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00,000 | 1,200,000 | 0.2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00,000 | 1,200,000 | 0.2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持股 | 116,105,499 | 28.22 | 7,800,000 | 123,905,499 | 29.47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5,344,501 | 71.78 | 295,344,501 | 70.2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95,344,501 | 71.78 | 295,344,501 | 70.2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11,450,000 | 100.00 | 9,000,000 | 420,450,000 | 100.00 |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420,45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2512元,2010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3192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11,450,000股增加至420,45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完成前 | 授予完成后 | |||
持有公司股份(股) | 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比例(%) | 持有公司股份(股) | 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比例(%) | |
何清华 | 109,058,760 | 26.51 | 111,058,760 | 26.41 |
注: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0-054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实施并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采用定向发行的方式向15位激励对象发行了限制性股票9,0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11,450,000股增加至420,45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前总股本为411,45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058,760股,占公司股本的26.51%。
由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将于201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11,450,000股增加至420,45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何清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原先的109,058,760股增加至111,058,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由26.51%变更为26.41%。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之后,何清华先生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