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证券代码:600500 编号:临2010-028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8日在北京民族饭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杨林董事授权覃衡德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朱洪超独立董事授权刘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出席会议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潘正义董事长主持,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关于申请扩大短期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限定品种短期理财的额度上限调整至50亿元。鉴于该事项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同意《关于公司向江山股份提供不超过3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此事项需待江山股份履行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后方可执行。
3、同意《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其中关于存货报损6,868.78万元预计将对公司2010年度损益产生较大影响,特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通知,公司存放热塑丁苯橡胶(SBS)存货的仓库——北京燕房华兴仓储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收到通知后,公司即刻启动应急预案,联系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在当地消防局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的同时进行积极应对。经查,存放于该仓库的货值6,868.78万元的热塑丁苯橡胶(SBS)存货因火灾全部毁损。当地消防支队于9月26日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书对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描述,对起火原因排除了放火、电器、作业、吸烟、雷击等,但不排除SBS自燃。经对该认定书的分析,公司认为此次事故属于上述货物《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承保范围,于9月28日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递交了正式索赔函。经与保险公司沟通,因本次火灾涉及金额较大,责任关系比较复杂,为顺利理赔,公司于10月9日对《火灾事故认定书》提出了复议申请,后于11月18日接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维持原认定书的认定结论。基于该复核结论书,公司的保险公估公司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公估报告,正式进入了保险理赔程序。从理赔进展来看,由于理赔时间和理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和基于审慎性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上述存货计6,868.78万元确定为损失。公司将继续跟踪理赔事宜并就理赔进展及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