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高管因操作失误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0-03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因操作失误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2月29日,公司副总裁方东红先生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公司股票操作为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基本情况
公司副总裁方东红先生2010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20,000股。该部分股份按照20,000股/笔的方式分11笔出售,在出售股票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1笔交易误将“买入股票”作为“卖出股票”,以7.06元/股的价格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经公司审核交易清单,该笔交易确系操作失误所致,但公司副总裁方东红先生的行为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到其所得收益”的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按照公司副总裁方东红先生6个月内曾经卖出公司股票的平均价格(7.27元/股),减去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价格(7.06元/股)的差额乘以买入股票数量(20,000股)所得的金额共计4200元作为误买入股票所产生的收益,该部分收益公司副总裁方东红先生已上缴公司。
公司副总裁方东红先生就此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本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