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终止托管青海谦信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0-07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终止托管青海谦信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 年9月2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与西宁市经济委员会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青海宜化计划受让西宁市经济委员会代表西宁市政府管理的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在受让该股权的协议签署之前,西宁市经济委员会将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委托青海宜化管理(详见湖北宜化 2009-040号公告)。
为集中精力做好青海宜化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和年产30万吨烧碱装置工程建设和以后的生产经营管理,青海宜化决定取消受让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计划。经与西宁市经济委员会协商,自2010年12月24日起,青海宜化解除与西宁市经济委员会2009年9月24日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正式终止对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托管。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0-07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0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2月3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厦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远华先生因公司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十二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6,636,19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7%。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李晓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贵州宜化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黔西南州新宜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关于设立宜昌宜化煤炭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63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李晓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0-07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在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4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2010-07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普安县宜鑫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2010-07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1、2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3、《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2010-07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0-07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为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宜化”) 拟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提供贷款担保7000万元。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贵州省兴义市马岭镇光明村
注册资金: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发光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氨、硫磺、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与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专营的除外)
抵押、诉讼情况:截止本公告止,尚无对外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9月30日,贵州宜化的资产总额为135,353.40万元,净资产63,283.68万元,净利润7,151.26万元。
2、担保人名称: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注册资金:299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经营范围:经营与管理电厂、销售电力、蒸汽及其它相关的副产品,制造、销售销售聚氯乙烯树脂、工程塑料制品及塑料合金、乙炔(电石气)、氯乙烯(乙烯基氯)、聚氯乙烯、盐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9月4日)、经营其它与电厂有关的业务;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2年11月16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36.5%的股权,并受托管理其25%的股权,同时公司享有上述委托管理的太平洋热电20%股权的收益分配权,本公司实际拥有太平洋热电61.5%的控制权和56.5%的收益分配权。
截止2010年9月30日,太平洋热电的资产总额为127,423.75万元,净资产58,095.41万元,净利润-3,256.05万元。
三、拟签定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三峡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为短期借款,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一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拟签定的担保协议中不存在其他重要条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太平洋热电公司对贵州宜化公司的担保是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宜化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贵州宜化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上述被担保方贵州宜化生产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此次贷款为前次贷款到期偿还,现向该行再次申请等额流动资金贷款,应债权人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的要求,此次贷款的担保方仍为前次贷款的担保方,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平洋热电对此次贷款进行担保。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太平洋热电公司将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太平洋热电公司将对上述银行贷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综上所述,太平洋热电为贵州宜化7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公司2010-073号公告止,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6,73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80,100万元。经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及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太平洋热电对贵州宜化7000万元银行贷款(详见公司董事会公告2009-052)担保授权事项,因该笔银行贷款已偿还完毕,现从已披露担保总额中予以剔除。剔除上述担保金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59,73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73,10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目前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6,73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80,1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6,73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80,1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11%,其中:对外担保金额为15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10%;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3,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1%。
七、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情况、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0-07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普安县宜鑫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宜化”)为其子公司普安县宜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鑫煤业”) 拟分别向中国银行兴义分行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提供贷款担保6500万元、3000万元。
宜鑫煤业系本公司三级子公司(具体持股比例见本公告二、2),现宜鑫煤业拟向中国银行兴义分行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进行项目贷款,贵州宜化拟按对宜鑫煤业的持股比例进行担保。本次宜鑫煤业项目贷款总金额为9500万元,贵州宜化此次担保金额为3990万元(9500万元*42%)。宜鑫煤业另一股东贵州兴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按对其的持股比例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2660万元(9500万元*28%),另一股东田三红系自然人,持有宜鑫煤业30%的股份,债权银行不接受自然人担保,
如有法人单位能为田三红对应的担保金额2850万元(9500*30%)向债权银行提供担保,则本次田三红按对宜鑫煤业的持股比例进行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五年,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宜鑫煤业拟为贵州宜化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贵州省兴义市马岭镇光明村
注册资金: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发光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氨、硫磺、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与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专营的除外)
抵押、诉讼情况:截止本公告止,尚无对外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9月30日,贵州宜化的资产总额为135,353.40万元,净资产63,283.68万元,净利润7,151.26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普安县宜鑫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普安县楼下镇堵嘎村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黄文杰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仅供筹建使用,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抵押、诉讼情况:截止本公告止,尚无对外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与本公司关系:见下图
■
截止2010年9月30日,宜鑫煤业的资产总额为11,461.85万元,负债10,461.85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
三、拟签定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兴义分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五年,为长期借款,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五年。
4、担保金额:中国银行兴义分行人民币2730(6500万元*42%)万元、中国银行三峡分行人民币1260(3000万元*45%)万元。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拟签定的担保协议中不存在其他重要条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贵州宜化对宜鑫煤业的担保是为了该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上述被担保方宜鑫煤业所投资的下属煤矿企业一旦建成投产,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贵州宜化将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贵州宜化将对上述银行贷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宜鑫煤业对贵州宜化对上述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
综上所述,贵州宜化为宜鑫煤业399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0,72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84,09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95%,其中:对外担保金额为15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10%;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7,59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85%。
七、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情况、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0-07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1 年 1 月 27 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厦6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1 月24 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1 年1 月2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为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子公司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普安县宜鑫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0 年12 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1 年1 月24 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厦16楼证券中心及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厦16楼
邮政编码:443000
电 话:0717-6442268
传 真:0717-8868101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鲁 丹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