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
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协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决定参加深圳发展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华夏债券(A类)、华夏回报混合(前端)、华夏稳增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全球股票(QDII)、华夏行业股票(LOF)、华夏希望债券(A类)、华夏沪深300指数。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夏稳增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华夏行业股票(LOF)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华夏债券、华夏希望债券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5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上述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自2011年1月4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
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2010年12月31日15:00之后至2011年1月3日的申请将视为下一开放日即2011年1月4日的交易。
(三)费率安排
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自2011年1月4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
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2010年12月31日15:00之后至2011年1月3日的申请将视为下一开放日即2011年1月4日的交易。
(二)费率安排
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办理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华夏债券(A类)、华夏回报混合(前端)、华夏红利混合(前端)、华夏稳增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行业股票(LOF)、华夏希望债券(A类)、华夏沪深300指数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费率统一为0.6%;若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深圳发展银行柜面办理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华夏债券(A类)、华夏回报混合(前端)、华夏红利混合(前端)、华夏稳增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全球股票(QDII)、华夏行业股票(LOF)、华夏希望债券(A类)、华夏沪深300指数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深圳发展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二)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开放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状态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费率。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站:www.sdb.com.cn
(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深圳发展银行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深圳发展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决定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华夏债券(A类)、华夏回报混合(前端)、华夏红利混合(前端)、华夏稳增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全球股票(QDII)、华夏行业股票(LOF)、华夏沪深300指数。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1年1月4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
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2010年12月31日15:00之后至2011年1月3日的申请将视为下一开放日即2011年1月4日的交易。
三、费率安排
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享受8折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开放定期定额申购状态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费率。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决定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华夏债券(A类)、华夏回报混合(前端)、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前端)、华夏红利混合(前端)、华夏稳增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华夏沪深300指数。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夏红利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稳增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暂停办理申购业务;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5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华夏债券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上述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1年1月4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2010年12月31日15:00之后至2011年1月3日的申请将视为下一开放日即2011年1月4日的交易。
三、费率安排
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享受8折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开放申购状态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费率。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