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6版)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0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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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5月18日至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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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用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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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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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4月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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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 | 4.52% | 0.69% | 6.90% | 1.19% | -2.38% | -0.50%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1.50% |
100万元≤M<500万元 | 1.00%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0%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
序号 | 修改部分 | 说明 |
1 | 三、基金管理人 | 对公司住所进行了更新;根据公司董事的变更情况更新了公司董事的信息;更新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对“基金管理人的承诺”内容进行了更新;对“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进行了更新。 |
2 | 四、基金托管人 | 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内容,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资料。 |
3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根据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机构的信息。 |
4 | 六、基金的募集 | 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内容。 |
5 |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内容。 |
6 |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解冻 | 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相关内容。 |
7 | 十、基金的投资 | 更新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即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8 | 十一、基金的业绩 |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即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
9 |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相关内容。 |
10 |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