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
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0-02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
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本公司”)2010 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2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核准本公司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崔根海、沈斌、施伟明、孙根荣、祝芹芳、钱瑞等六名自然人合计发行40,962,50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日,本公司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通知,亨通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26号《关于核准豁免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核准豁免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因以资产认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本公司29,645,487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84,306,92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7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