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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普遍提高5% ,652户部属企业被纳入收缴范围
⊙记者 张牡霞 叶勇 ○编辑 刘玉凤
记者30日获悉,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652户部属企业纳入央企红利收缴范围,并将此前确定的收取比例普遍上调了5%。国资专家认为,上缴比例提高对央企影响不大,增加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可以更好助力央企结构调整。
尚有千家企业待纳入
《通知》明确,从2011年起,将教育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记者查阅附表后发现,上述部属企业共有652户,其中,教育部部属企业以623户占据绝大多数。
记者注意到,上个月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提到,从2011年起,要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而此次下发通知仅有652户企业被纳入其中,也就是说,2011年,仍有近1000户部属企业待纳入央企红利收取范围。
在此通知出台前,有消息称,铁道部下属企业和金融国企将被纳入央企红利收缴范围,但此次下发文件并未提及。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短期内将铁道部部属央企纳入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铁道部部属企业承担发展高铁的重任,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
“金融国企也还处于政策保护阶段,因此短期内也不太可能划入。”文宗瑜认为,我国的金融国企尽管规模比较大,但在国际上竞争力仍比较弱,仍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财政部的另一位专家也向记者证实,金融国企纳入央企红利上缴范围的事情仍在推进中,尚无时间表。
提高5%对央企影响有限
在范围扩大的同时,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也相应做了调整。调整后,央企上缴红利仍分为四个等级,除了不收取红利这一等级以外,其余等级均上调了5%。
具体来看,第一类包括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网和部分电力央企,收取比例为15%;第二类是钢铁、有色、运输、航空、汽车、房地产和部分电力央企,收取比例为10%;第三类为军工、科研院所和部属央企,收取比例为5%;第四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仍不收取。
其中,第三类当中的军工、科研院所央企在2007年被划定为暂缓三年上缴的等级,此次下发的《通知》实际上是明确了军工、科研院所央企免缴期即将结束。
由于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今年以来,不时传出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5%-30%的声音,但最终敲定为提高5%。对此,文宗瑜认为,提高5%这个比例是比较恰当的,“如果一下提高太多,来自央企的阻力会很大,也会影响央企的资金流动”。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春晓也认为,这个比例是比较恰当的,“既可以保证企业自身发展,又可以将企业获得的效益多拿出一部分来支持经济发展”。
“只提高5%,几乎不会对央企经营产生影响。”文宗瑜认为。一个大型航空央企人士也对记者表示,提高比例对公司暂无影响。
增收部分或主要用于央企重组
扩范围、提比例,意味着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增收。据文宗瑜预计,此次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将年增380-500亿元。
从央企经营现状来看,增收三五百亿可能性也比较大。尽管全年数据尚未出炉,但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已经透露,今年央企实现利润或超万亿元。按照提高后标准来看,大部分央企上缴红利比例都在10%以上,因此,明年增收三五百亿完全可能。
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07年-2009年,我国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而3年里央企利润共为24772.6亿元,按此推算,央企3年来上缴红利比例仅为6.3%。
文宗瑜认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收后,仍将主要用于央企重组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之于央企用之于央企。”张春晓也持同样观点。
同时,记者从有关人士处也了解到,财政部还在酝酿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部分用于公共预算,用于社保支出,但具体调出比例仍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