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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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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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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购期货公司的进展公告
  •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项目研发补助的公告
  •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关于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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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0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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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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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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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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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1-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1-00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起诉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西民初字第9408号],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与中国佳农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农公司)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告中国信达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如下:

      1、佳农公司和我公司向信达公司偿还贷款本金800万元及截止至2010年3月20日的利息11906555元,合计19906555元,并支付2010年3月21日起至全部贷款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佳农公司和我公司承担。

      诉讼具体情况,我公司已于2010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诉讼结果

      现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信达公司向我公司主张权利,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佳农公司偿还信达公司贷款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信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件受理费由佳农公司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2010)西民初字第9408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