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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1-001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开展201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12月同ASIA PACIFIC POWER INTERNATIONAL LTD.及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TD.签署赤昌赤一期电厂、科瑞仕纳潘特纳姆电厂、提来亚电厂三个钢结构供货合同,三个合同总额为2.13亿美元,该三个合同为固定单价(美元)合同。为规避公司所需原材料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钢材进行套期保值,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该三项合同所需钢材数量为基础,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以上业务要与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资金头寸,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以上套期保值业务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收购李文斌所持有的内蒙古杭萧钢构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内蒙古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称“内蒙杭萧”)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截至2010年11月30日,内蒙杭萧的总资产为:29,963,418.14元,净资产为:29,940,530.64元,负债为:22,887.5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此次拟收购内蒙杭萧股东李文斌所持有的内蒙杭萧7.5%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按照初始出资额确定,即每1元出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5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杭萧92.5%的股权,张德才先生持有内蒙杭萧7.5%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临2011-002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0年12月同ASIA PACIFIC POWER INTERNATIONAL LTD.及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TD.签署赤昌赤一期电厂、科瑞仕纳潘特纳姆电厂、提来亚电厂三个钢结构供货合同,三个合同总额为2.13亿美元,该三个合同为固定单价(美元)合同。为规避公司所需原材料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钢材进行套期保值,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该三项合同所需钢材数量为基础,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以上业务要与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资金头寸,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以上套期保值业务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拟在2011年度进行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套期保值期货品种:螺纹钢

      预计年度购入数量:不超过赤昌赤一期电厂、科瑞仕纳潘特纳姆电厂、提来亚电厂三个钢结构供货合同所需钢材数量。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杭萧钢构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钢材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波动,保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仅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保,不进行实物交割。

      三、期货品种

      杭萧钢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2011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若所需保证金超过 3000 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进行操作。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三个钢结构供货合同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销售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投入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若所需保证金超过 3000 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对套期保值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及信息披露等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