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股改承诺
外运发展控股股东被问责
外运发展控股股东被问责
2011-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邱江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邱江
因没有履行股改时所做承诺——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外运发展控股股东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整改。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同业竞争解决方案。这是沪深两市第一家因未履行股改承诺而被责令整改的上市公司。
2010年12月31日,外运发展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京证监局认为,公司2006年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控股股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外运发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有权部门审批后,向外运发展转让部分优质资产”。截至目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未向公司注入资产,违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北京证监局还认为,外运发展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为此,北京证监局发出责令整改要求:责令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股改承诺并提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方案;同时要求外运发展在收到此通知十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解决期限及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