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1-00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7.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累计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7.2亿元人民币(包含此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反担保协议
●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亿元人民币(包含此次担保金额)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成达公司)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2%)和该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氯碱装置工程的EPC总承包商,申请为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等值6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协议(编号2009YT001)提供担保。成达公司承担保证合同的比例为贷款合同的12%,即人民币7.2亿元,在此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圣茂,主营产品有各种规格聚氯乙烯、离子膜烧碱、水泥及液氯等。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成达公司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2%。截至2010年11月,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7.48亿元,负债总额12.5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84亿元,长期借款6亿元),净资产14.8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针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任安排行、贷款代理行和担保代理行)、合同中所列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等各方之间于2009年7月10日订立的人民币55.55亿元和等值于人民币4.45亿元的外币的长期银团贷款合同(编号为2009YT001),成达公司作为保证人按照其在保证合同签署时所持有的借款人股权比例(12%)对被保证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达公司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2%)和该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氯碱装置工程的EPC总承包商,申请为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等值6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协议(编号2009YT001)提供担保。成达公司承担保证合同的比例为贷款合同的12%,即人民币7.2亿元,在此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成达公司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亿元人民币(含此次担保金额)、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