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股票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1-001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黔轮胎A”)配股事宜经2010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会议和2010 年4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204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4号文核准,核准发行76,298,120股。
2、本次配股以2009年年末总股本254,327,065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76,298,120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6.7亿元。
3、本次配股价格6.86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2011年1月10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黔轮胎A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1年1月19日(T+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1年1月6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黔轮胎A《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有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黔轮胎A | 指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次配股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向原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行为 |
人民币普通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 | 2011年1月10日 |
全体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黔轮胎A股东 |
配股对象 | 指 |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黔轮胎A股东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发行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09年年末总股本254,327,065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76,298,120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6.7亿元。
4、黔轮胎A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黔轮胎A控股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已承诺以现金足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6.86元/股。
6、发行对象:截至2011年1月10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 日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T-2 | 2011年1月6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T-1 | 2011年1月7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T | 2011年1月10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T+1—T+5 | 2011年1月11日—2011年1月17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 全天停牌 |
T+6 | 2011年1月18日 | 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
T+7 | 2011年1月19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1年1月11日(T+1日)起至2011年1月17日(T+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缴款方法
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黔轮A1配”认购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080589”,配股价格为6.8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察看证券账户内的“黔轮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黔轮胎A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月19日(T+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黔轮胎A股票将于2011年1月19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黔轮胎A的股票于2011年1月19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1年1月19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0年1月18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黔轮胎A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百花大道41号 |
法定代表人: | 马世春 |
联系人: | 李尚武 叶晓燕 |
电话: | 0851-4763651 |
传真: | 0851-4767826 |
2、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0楼 |
法定代表人: | 何如 |
保荐代表人: | 戴立洪 张英君 |
联系人: | 张 翔 李东方 |
电话: | 0755-82130833 |
传真: | 0755-82130620 |
特此公告。
发行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