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临2011-001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6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资受让六师101团煤矿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出资6300万元受让农六师101团煤矿资产,享有该煤矿90%的权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受让101团煤矿资产及后续相关事宜(详见关于公司出资受让101团煤矿资产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六师国资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6300万元,用于受让农六师101团煤矿资产所需资金的支付。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6个月,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水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新还旧,并由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时间:2011年1月23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公司22楼会议室
3、股东大会召集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出资受让六师101团煤矿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六师国资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1年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委托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请各位股东在1月20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至公司办公地址,现场登记的股东请至公司办公地址。
(2)登记时间:2011年1月21日
(3)公司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
(4)公司邮政编码:830002
(5)联系人:顾永新
联系电话:0991-2356610 传真:0991-2356600
7、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临2011-002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受让101团煤矿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拟出资6300万元受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101团煤矿资产,并享有该煤矿90%的权益。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一、交易概述
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新疆五家渠华亿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投资”)在新疆五家渠市签订《协议书》,由公司出资6300万元受让华亿投资所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101团煤矿(以下简称“101团煤矿”)资产,并享有该煤矿90%的权益,其余10%的权益由华亿投资享有。此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五家渠华亿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3、设立时间:2009年11月;
4、公司注册地:新疆五家渠市;
5、法定代表人:张术华;
6、注册资本:1500万元;
7、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出资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产(股)权管理等;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101团。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01团煤矿位于乌鲁木齐市西郊,距市区6公里,交通便利。煤矿始建于1982年,1988年开始少量出煤。煤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年产6万吨各项证照齐全。
现已确定101团煤矿矿区面积0.5367平方公里。截止2009年止,101团煤矿矿区总储量约4348万吨。井田各煤层主要为气煤—弱粘煤,有害物质灰分产率较低,为高油低熔煤,发热量较高,可用作炼焦配煤,也是很好的动力用煤。
近两年,101团煤矿通过改扩建及采煤方法改造,现已由原年产6万吨初步形成年产30万吨生产能力,煤矿服务年限可达45年以上。由于101团煤矿运行体制及相关政策限制的原因,改扩建后的煤矿一直未能正式投产。年产30万吨所需许可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截止2010年12月31日, 101团煤矿总资产5670.94万元,负债-23.62万元,净资产5694.56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543.19万元,实现净利润-226.61万元(未经审计)。
经交易双方协商,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101团煤矿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58号评估报告,以201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101团煤矿相关资产评估价为7025.61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合同的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158号评估报告7025.61万元为依据,经双方协商取整为7000万元,由本公司支付6300万元受让101团煤矿90%的权益,其中首期款30%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在一年半内分期支付。
双方商定协议生效并支付首期款后,本公司委派管理人员进驻煤矿,接受资产移交并全面接管煤矿管理工作。交接日之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及清偿责任由华亿投资承担。随后将101团煤矿变更为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新设立公司90%的股份,华亿投资持有10%的股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101团煤矿所属土地系划拨取得,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复函,101团煤矿原生产生活的4宗用地继续由煤矿使用。另外,本公司接管101团煤矿后,因煤矿现有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为此不存在人员安置问题。
六、受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主业已转型为焦煤采掘及煤化工。101团煤矿主要为气煤—弱粘煤,是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炼焦所需配煤,为此本次受让101团煤矿资产符合本公司主业发展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3、本公司与华亿投资签订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临2011-003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月6日凌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焦化”)化肥项目在试生产中发生煤气泄露,四名巡检人员前往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其中三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另一人中度煤气中毒,经医院救治已无生命危险。
目前,上级有关部门和鸿基焦化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做好善后工作。此次事故未造成其它资产损失, 鸿基焦化生产正常。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