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51/900917 股票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编号:2011-00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2011年1月4日、5日、6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和B股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得知到目前为止并自本披露日起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针对近期媒体和投资者较为关注的公司正在研发的“抗原致敏的人树突状细胞”项目的进展情况等,公司特说明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08年底结束“抗原致敏的人树突状细胞(APDC)”项目Ⅱ期临床,2009年初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APDC项目Ⅲ期临床申请并被受理。
公司正在积极争取获得该项目Ⅲ期临床批文,但何时能获得批文难以预计。如果获得Ⅲ期临床批文,预计Ⅲ期临床试验需三年以上,此后需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正式批件后,才能进入商业化阶段。
该项目在获得相关批文和进展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