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
2011-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欢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张欢 ○编辑 刘玉凤
证监会1月6日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件查处结果,分别是上海北孚集团及部分个人内幕交易“ST兴业”股票案和张小坚内幕交易“SST集琦”股票案,相关责任公司及责任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定,北孚集团、倪锋和柳驰威知悉ST兴业重组的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ST兴业”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202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北孚集团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其董事长秦少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市场禁入5年;对倪锋处以15万元罚款;对柳驰威处以3万元罚款。
在张小坚内幕交易“SST集琦”股票案中,涉案人员张小坚被罚60万元,证监会还责令其依法处理“SST集琦”股票,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在同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证监会还公布了四川金顶、华伦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其中,对四川金顶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性和信息披露质量,严肃查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提升市场诚信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