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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明:创业板制度创新重点关注五方面
    2011-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张欢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马婧妤 张欢

      ○编辑 衡道庆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明8日在“第十五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创业板一年多来整体运行平稳,所面临的问题应当通过完善制度、实施创新来解决。对此他提出了包括探索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直接退市制度、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并购重组制度、股权激励制度等在内的五点看法和建议。

      周明表示,创业板运行一年多来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截至8日共有158家企业上市,总计融资1222亿元,上市企业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良好,运作较为规范,特色比较鲜明。据统计,创业板科技类公司占比超过90%,属于战略新兴产业范畴的公司占比约45%。

      他提到,目前创业板运行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有的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创新解决的”。

      周明提出了五点制度创新的想法和建议。第一,探索建立创业板直接退市机制。他表示,就目前市场形势看,下一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创业板作为一个全新市场,没有历史遗留问题,有条件在退市制度方面率先探索试点,建议尽快建立起创业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制度。

      第二,尽快建立适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周明表示,目前创业板公司中已有13家公告了全部超募资金投向,37家公司超过50%的超募资金已使用,不少公司很快就会有再融资需求,建议引入快速核准程序、简化相关信息披露、建立多样化发行制度,以满足创业板企业更快捷的融资需求,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IPO超募资金较多的问题。

      第三,建立适合创业板市场的并购重组制度。创业板公司多属细分行业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并购重组实现规模扩张是必由之路。周明认为,目前并购重组的制度设计和程序较复杂,时间较长,并购重组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很高,因此要建立适应创业板特点并购重组制度。

      第四,积极探索适合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帮助新兴企业吸引人才、鼓励员工。

      第五,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周明表示,应调动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动性,探索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