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1-001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0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1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4份,收回14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期限2年,年利率为5.85%。上述贷款用于武汉泛海国际居住区·樱海园二期项目开发建设。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1-002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月6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4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该次会议并对该次董事会议审议过程进行了监督。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1-003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期限2年,年利率为5.85%。上述贷款用于武汉泛海国际居住区·樱海园二期项目开发建设。公司须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2011年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为武汉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为武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2月8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36层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产业项目投资;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武汉公司8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公司20%股权。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武汉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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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截止公告日,武汉公司负责开发的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开发进展顺利,其中泛海国际居住区·樱海园一期项目自2010年6月6日开盘至今销售情况良好。武汉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政府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进程。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武汉公司此次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武汉公司本次4亿元贷款用于武汉泛海国际居住区·樱海园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助于加快该项目的开发进程。
目前,武汉公司负责开发的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开发整体进展顺利,项目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武汉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2,812.29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42%,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1-004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租赁关联法人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建设控股”)所有的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为办公用房。2009年8月31日,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签订《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上述信息详见刊载于2009年9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相关公告)。但公司未按照上述合同约定时间入驻民生金融中心,上述《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公司亦未为此支付任何款项。
日前,公司就民生金融中心办公用房租赁事项与泛海建设控股重新签订了《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合同编号:FJJ-10-X-016)。《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对承租期重新进行了约定,现将此项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民生金融中心(原名:光彩国际中心)位于北京长安街与崇文门内大街交叉路口,为一大型写字楼。本公司与关联法人泛海建设控股签署的《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主要内容如下:
1、承租方: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单元: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建筑面积为3,336.23平方米。
3、承租期:3年。从2011年1月11日开始至2014年1月10日。
4、免租期:3个月。
从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月10日。
从2012年12月11日至2013年1月10日。
从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10日。
在免租期内,租户除免付租金外,须遵守租赁合同的所有规定,包括支付物业管理费。
5、租金: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人民币210元,即每月为人民币700,608.30元(大写:柒拾万零陆佰零捌元叁角整)。
6、押金:3个月租金及3个月管理费,共计人民币2,392,076.91元(大写:贰佰叁拾玖万贰仟零柒拾陆元玖角壹分)。
7、管理费(包含空调费等):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人民币29元,即每月为人民币96,750.67元(大写:玖万陆仟柒佰伍拾元陆角柒分)。
(二)鉴于泛海建设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不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3栋23层2301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黄翼云
注册资本:240,0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110101700007473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开发、建设、出租、出售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物业管理
主要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78,000万元,占74.17%;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62,000万元,占25.83%。
(二)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7日,负责开发建设位于东单路口东南角的民生金融中心项目(原名:光彩国际中心)。泛海建设控股2009年度营业收入2.23亿元,净利润15.64亿元;截至2010年9月底,净资产为75.86亿元。
(三)泛海建设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关联法人泛海建设控股所有的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租赁面积为3,336.23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700,608.30元/月,租期为3年,享受3个月的免租期。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关联交易概述”。
(二)交易结算方式:月结。在承租期内,乙方(即本公司)须于每月起始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即泛海建设控股)交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三)定价政策与依据:参考长安街沿线写字楼的市场价格定价。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房屋租赁事项,不涉及收购出售资产所带来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公司办公地点将由现北京建国门外赛特大厦(15层)迁至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办公环境,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形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该租赁事项外,本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以上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泛海建设控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即交易涉及的写字楼出租价格属于该写字楼所在地区一般市场价格,该项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签署《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
九、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民生金融中心租赁合同(写字楼)》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