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政府违规土地融资存较大风险
2011-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于祥明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刘玉凤
1月10日,国土资源部举行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查新闻发布会,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指出,去年违反土地政策集中在房地产,一些地方利用土地抵押贷款存在较大金融风险。
据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介绍,2010年第一次实现了对全国重点城市、重点地区的全覆盖,除了少数几个少数民族地区的省份之外,所有的省会城市都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全面的例行督察。“通过例行督察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地区都认真地执行了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没有发生大的违背土地调控政策的案件。”甘藏春说,土地违法也明显下降,土地管理形势总体处在一个可控状态,但仍有一些问题仍待突破。
甘藏春透露,在抽查的56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比例低于35%。
甘藏春还指出,从检查出来的情况看,少数地区还存在那么七个问题:一是擅自调整土地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二是非法批地;三是违反土地供应政策,集中在房地产;四是一些重点工程的项目,边报边用,未报即用相当突出;五是一些地方利用土地抵押贷款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在抽查的13个城市中,地方违法违规将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用地和集体土地进行抵押贷款项目136个,涉及土地面积3.65万亩,贷款金额109.96亿元;六是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特别是欠缴土地出让收入比较严重;七是一些其他的部门违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擅自办理用地审批。
甘藏春表示,在2011年,还要开展例行督察,总的指导思想是要始终贯彻“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再接再厉,不可松懈”的精神,对全国的重点地区督察。“我们初步拟定大概60个地区进行例行督察,通过例行督察来促进土地管理的好转,促进中央耕地保护战略的落实,促进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甘藏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