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01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向科工贸信委申请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外资持股比例已低于10%,同意公司依有关规定向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申请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对募集资金的支出按金额分级审批,具体如下:
修改前: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有相关项目执行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修改后: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相关项目执行部门制订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实施。
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下单笔支出小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由项目经理、财务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予以付款,单笔支出超过200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