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伟
据报,财政部已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而重庆已确定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在公众大呼税负压力的情境下,房产税的调节效果是结构性的,而且具有扶正市场,平衡收入分配的功能。
中国楼市泡沫弥漫日久,已成难遏之势。根本原因在于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分配失衡,地方政府靠楼市凝聚财源稳固政绩。房产税试水,是以财税杠杆来衡量楼市,这要比行政命令式的房控举措来得科学,符合市场原则。
重庆房产税政策思路是: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税。虽然这些均非最后方案,但是对于拥有豪宅者和多房者课税,有助于抑制房市投机,也符合普遍的正义原则——财产越多,税负越重。拟议中的房产税税率为1%,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并不像某些经济学家所说,征房产税得罪买房人。
当然,征收房产税的确还存在着立法上的困惑。对于房产税,1986年曾通过一个暂行条例,对经营性的房产予以征税,但对于非经营自住房不征税。所以,现在调控房市的房产税非彼房产税,但由于土地国有,如果对包括地价在内的价格征税,就是国家对自己征税。这显然有悖于法理。
然而,在房市已严重违逆市场原则,权力、资本、信贷机构以及全民深度介入其利益冲动的情况下,如果真的讲求房地产物权,在土地国有的大前提下,所有的房地产物权都要打折扣。因此,不该纠缠于房产税的细节,快点试水才能真正发挥调节楼市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房产税的用途不太明确,如果中央将这一税种权益更多给予地方,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或将大增。对豪华别墅和多套房征税,涵养地方财政和建设更多的保障房,这算是税收调控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吧。
(作者系江苏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