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数将稳定在10家左右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刘玉凤
“将根据此次获准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未来的执业情况和各方面反应,再择机启动新一轮审核推荐工作。”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日前在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一轮审核推荐工作将进一步提高申报条件,将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稳定在10家左右。”
在此之前,2010年12月10日,财政部、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两地同时发布新闻稿,公告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12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此次,相关负责人表示,获推荐事务所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质量控制,树立品牌意识。他提出,现阶段获推荐事务所应当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抓紧落实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工作。获准推荐的事务所要把握机遇,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快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未完成转制的,不得参加两年后进行的下一轮审核推荐工作。”相关负责人强调。
其次是强化内部治理、提高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巩固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一体化。“我们鼓励事务所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但在整合过程中,事务所一定要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中管理,坚定不移地实行全面一体化管理。”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最后是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相关负责人提出,12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立即行动起来,为确保H股审计质量奠定稳固强大的人才基础。
此外,相关负责人也对此次未获推荐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期许与要求,并强调,推荐资格不搞“终身制”,并非永久有效。
据介绍,财政部、证监会将健全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对获推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的执业质量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价,一经发现获推荐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存在执业质量隐患或其他不符合《试点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将撤回推荐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告,同时通知香港有关机构和交易所将其从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册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