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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14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深交所巨潮网站刊登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6名,共持有公司股份 195,161,232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2%;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5人,持有公司股份192,451,94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11人,持有公司股份2,709,29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3个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人民币8亿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94,166,301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93,131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8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95,155,552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3,88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00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95,155,552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3,88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00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