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1-03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14日上午在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541845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2.52 |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有才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穆良平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明普代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挂牌转让所持华西证券2773.46万元出资的议案 | 105418457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挂牌转让奥深达公司所持黑水冰川公司1301.20万元出资的议案 | 105418457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杨波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