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房地产调控又现收紧迹象。陕西省日前决定,为了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将从2011年开始采取措施对“炒房”行为进行限制,其中包括适时在部分城市采取商品房限购政策。与此同时,湖北武汉市也决定从15日起,对中心城区实施限购,一户居民仅能新购一套新建商品房。
⊙本报综合报道
据了解,2011年陕西省部分城市将会出台在一定时限内限制个人购房套数的政策,这一政策将根据陕西省内各城市房价上涨的具体情况推出,一旦某个城市出现房价上涨过快的情况,陕西省建设部门将提出意见,交由该城市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限购政策并执行。
同时,陕西省还将加强居民个人购房信息的透明化工作,2011年6月底前,陕西所有设区市将完成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10月底前全省市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联网,使个人名下是否有房产及其数量清楚明晰。
武汉也宣布,从15日起,该市将对中心城区实施限购。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统计显示,去年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较快发展,全年商品住房销售均价618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7.44%。其中,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同比上涨21.57%,高于全市水平。商品住房销售套数11万套,6月份后全市商品住房销量呈不断增长的态势,月均增幅达11.9%。
为切实贯彻好国家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要求,武汉市政府在去年出台的调控措施基础上,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再次严格明确了房地产市场调控问责考核制度,提出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4日下发中心城区限购通知。
根据限购通知,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对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此调控措施主要考虑该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供求关系偏紧,价格上涨较快,而远城区供应较为充足,成交量和价格较为平稳。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武汉限购政策的实施,体现了当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和信心,对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将起到积极效果。
据了解,结合限购令抑制投机需求的同时,武汉的新一轮调控措施还包括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实现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研究出台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防范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