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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1-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住所: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位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除前述股东以外的其余18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度未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新都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4,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3,360万股,发行价格为33.8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都化工”,股票代码“00253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36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月18日

    3、股票简称:新都化工

    4、股票代码:00253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552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2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位股东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除前述股东以外的其余18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3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宋睿73,656,59044.50%2014年1月18日
    2牟嘉云32,642,40019.72%2014年1月18日
    3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6,940,0004.19%2012年1月18日
    4覃琥玲3,031,0801.83%2012年1月18日
    5刘晓霞1,398,9600.85%2012年1月18日
    6尹辉1,282,3800.77%2012年1月18日
    7王生兵1,282,3800.77%2012年1月18日
    8张光喜1,282,3800.77%2012年1月18日
    9张明达466,3200.28%2014年1月18日
    10陈继梅349,7400.21%2012年1月18日
    11李宏349,7400.21%2012年1月18日
    12周燕233,1600.14%2012年1月18日
    13杨思学174,8700.11%2012年1月18日
    14马宏明100,0000.06%2012年1月18日
    15曾桂菊70,0000.04%2012年1月18日

    16姚传珍60,0000.04%2012年1月18日
    17邓伦明50,0000.03%2012年1月18日
    18敖强50,0000.03%2012年1月18日
    19周安谦50,0000.03%2012年1月18日
    20张钟40,0000.02%2012年1月18日
    21曾桂俊10,0000.01%2012年1月18日
     小计123,520,00074.63%——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22网下询价发行的股票8,400,0005.07%2011年4月18日
    23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33,600,00020.30%2011年1月18日
     小计42,000,00025.37%——
     合计165,520,000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ndoo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2、注册资本:12,352万元(发行前);16,552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牟嘉云

    4、住所: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5、经营范围:生产复混肥料、销售化肥及化肥原料;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许可证经营;涉及国家专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复合肥

    7、所属行业:C4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4310化学肥料制造业

    8、电话:028-83962682

    9、传真:028-83962682

    10、电子邮箱:zhengquan@shindoo.com

    11、董事会秘书:范明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任期起止日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牟嘉云董事长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3,264.24
    宋睿副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7,365.66
    覃琥玲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303.11
    张光喜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128.24
    底同立独立董事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
    武希彦独立董事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
    余红兵独立董事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
    邓伦明监事会主席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5.00
    李宏监事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34.97
    孙晓霆监事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
    刘晓霞副总经理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139.9
    尹辉副总经理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128.24
    张明达副总经理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46.63
    范明董事会秘书2009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3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宋睿先生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9.6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宋睿,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高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510106197505233236。1998年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建筑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取得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历任新都公司基建科科长、厂长、生产副总兼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1)应城市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7年9月27日

    2)注册资本:200万元

    3)实收资本:200万元

    4)注册地:应城市四里棚蒲阳大道77号

    5)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应城市

    6)主营业务:氢氧化镁、氧化镁的生产、销售

    7)股东构成:宋睿75%股权、魏镱4%股权、魏锎12.5%股权、魏文彦8.5%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应城市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813,954.36元,净资产768,794.94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321,711.76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应城市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900,887.01元,净资产219,632.62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549,162.32元(未经审计)。

    (2)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8月23日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实收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南二路西段11-1幢10号

    5)主要生产经营地:成都市新都区

    6)法定代表人:牟嘉云

    7)股东构成:宋睿持股99%;牟嘉云持股1%。

    8)主营业务:资产投资及管理

    9)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思瑞丰总资产66,627,965.12元,净资产12,154,169.52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275,111.72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思瑞丰总资产83,173,375.22元,净资产55,865,151.15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594,746.37元(未经审计)。

    (3)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年8月4日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实收资本:2,000万元

    4)注册地: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办公区小二楼

    5)主要生产经营地:青海省格尔木市

    6)主营业务:氢氧化镁、氧化镁的生产、销售

    7)股东构成:宋睿持有65%股权、牟嘉云持有10%股权、魏锎持有12.5%股权、魏文彦持有8.5%股权、魏镱持有4%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9,817,323.13元,净资产19,817,323.13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82,676.87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0,871,964.53元,净资产19,749,429.67,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72,286.25元(未经审计)。

    (4)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8月3日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实收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雷波县锦城镇

    5)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

    6)主营业务:成立目的为拟在雷波县开展黄磷相关业务。根据川投资备[51343710042601]0001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新建年产6万吨黄磷生产装置、辅助及配套设施。截至目前,该公司仍处于筹办阶段,无任何实质性业务开展。

    7)股东构成:思瑞丰持有70%股权、四川金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9,615,273.22元,净资产49,615,273.22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92,363.39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0,604,085.07元,净资产49,506,969.29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106,228.72元(未经审计)。

    (5)山阳县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住所:山阳县北大街中段

    2)法定代表人:张雄

    3)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2日

    4)注册资本:60万元

    5)经营范围:矿产品贸易(国家限制品除外),畜牧业养殖,林药材种植、加工、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6)股东构成:宋睿80%股权、格尔木皓楠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979,851.39元,净资产-1,369,540.69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364,109.57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总资产894,114.03元,净资产-1,682,085.07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309,544.38元(未经审计)。

    (6)泸州市泰和矿业有限公司

    1)住所:叙永县徐永镇安居村一社92号

    2)法定代表人:张雄

    3)成立日期:2010年2月9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实收资本:300万元

    6)经营范围:筹办

    7)股东构成:思瑞丰持有75.50%股权、周怀忠持有24.5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总资产3,255,105.86元,净资产2,996,592.32元,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9,837.78元(未经审计)。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9,661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宋睿73,656,59044.50%
    2牟嘉云32,642,40019.72%
    3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6,940,0004.19%
    4覃琥玲3,031,0801.83%
    5刘晓霞1,398,9600.85%
    6尹辉1,282,3800.77%
    7王生兵1,282,3800.77%
    8张光喜1,282,3800.77%
    9张明达466,3200.28%
    10陈继梅349,7400.21%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为4,2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3,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二、发行价格为:33.8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6.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6.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84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4,620万股,网下摇号中签率为18.18181818%,认购倍数为5.5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3,360万股,中签率为2.4463148560%,超额认购倍数为41倍。本次发行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42,296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4000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5,067.7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承销费和保荐费4,268.88万元
    审计、验资等费用220万元
    律师费用120万元
    信息披露费等458.87万元
    合 计5,067.75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1.21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净额为137,228.25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2.11元(按2010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445元(按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告所载 2010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10年度2009年度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204,707.72172,049.5518.98%
    营业利润(万元)19,201.8110,279.0386.81%
    利润总额(万元)21,639.8011,982.378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5,207.069,524.5859.66%
    基本每股收益(元)1.230.7759.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61%18.40%7.21个百分点
    项目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
    总资产(万元)213,046.01160,236.143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65,747.7154,693.5620.21%
    股本(万元)12,352.0012,352.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324.4320.15%

    二、2010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0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04,70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8%;营业利润19,20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81%;利润总额为21,639.80万元,比上年增长8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0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66%。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在2010年度进行了技改以及产品结构调整,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总成本增长幅度仅为15.07%,营业收入比营业总成本的增长比例高出3.92个百分点; 2)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的比较基数相对于营业收入和营业总成本小,因而营业收入和营业总成本较小的增长差异导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较大的增长幅度。

    2010年末公司的总资产余额为213,046.01万元,比2009年末增长32.96%;201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余额为65,747.71万元,比2009年末增长20.21%。股东权益的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业绩良好,净利润增加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2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二号汇日央扩国际大厦808

    电话:028-62828563

    传真:028-62828564

    保荐代表人:周展、李皓

    项目联系人:周展、李皓、曹媛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西南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西南证券愿意推荐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