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1-00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7,05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5,050,000股。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月24日。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6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并于2008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
2009年5月21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0,000,000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6,152,018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100,000,000股相应变更为116,152,018股。
二、 公司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主要股东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国统国际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股东傅学仁、陈虞修、叶清正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7,0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1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55,0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9%。
具体情况为: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市数量 |
1 |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300,000 | 38,300,000 | 36,300,000 |
2 | 国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11,250,000 | 11,250,000 | 11,250,000 |
3 | 国统国际有限公司 | 7,5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合计 | 57,050,000 | 57,050,000 | 55,050,000 |
注: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山建材”)共持有公司3,830万股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需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200万股股份,目前划转手续正在办理中,该部分暂时被冻结并将最终被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除此以外,天山建材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增加 | 减少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8,300,000 | 38,300,000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 18,750,000 | 18,750,000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7.内部职工股 | ||||
8.高管股份 | 1,610,906 | 1,610,906 | ||
9.投资者配售股份 | ||||
10.其它 | 16,152,018 | 16,152,018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74,812,924 | 57,050,000 | 17,762,924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339,094 | 57,050,000 | 98,389,09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41,339,094 | 57,050,000 | 98,389,094 | |
三、股份总数 | 116,152,018 | 116,152,018 |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经过核查相关文件,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国统股份通知持有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八、备查文件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