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1-00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月19日上午10: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 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孙庆炎先生。
(6)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54,60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2.24%。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孙庆炎先生、吴斌先生、郑秀花女士、张谨先生、徐建帆先生、许爱红女士、骆国良先生、何江良先生、章击舟先生九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骆国良先生、何江良先生、章击舟先生三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九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孙庆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2) 选举吴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3) 选举郑秀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4) 选举张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5) 选举徐建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6) 选举许爱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7) 选举骆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8) 选举何江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9) 选举章击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胡洪波先生、林海先生、徐红军先生三人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并与公司201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王培元先生、王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胡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2) 选举林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3) 选举徐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154,60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金臻律师和胡愚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1-00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19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庆炎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庆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吴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忠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孙春华先生、张岳平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骆琴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09,562,409.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33%;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55,518,753.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8,303,527.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67%。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1)第5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03,527.5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830,352.76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8,133,512.44元;
3、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21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07,0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1,133,512.44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342,840,839.72元减少为1,128,840,839.72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14,000,000股增加至428,000,000股。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杨德彬、张见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杨德彬、张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在20010年度内,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6万元。2011年度,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报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另行发出。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9日
附件:
董事长:孙庆炎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曾任富阳邮电通讯设备厂厂长,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厂长,杭州富春江通信器材(集团)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通钢构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永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吴斌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曾任富阳热电厂车间主任、科长、厂长助理,富阳富春江热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张忠梅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曾任富阳热电厂锅炉分场主任,富阳热电厂副厂长,富阳富春江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环保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忠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孙春华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曾任杭州富春江化工厂发电车间主任,富阳市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安全工程师,环保有限工程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孙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张岳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富阳热电厂汽轮机运行班长、值长、总值长,富阳富春江热电有限公司运行车间主任、生产部长、生产副总经理,环保有限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部长。张岳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曾赴法国雷恩大学和法国克莱蒙费朗高等商业学院留学,获国际商务和国际项目工程硕士及法国高级商务师资格证书,曾任法国工商会下属的依康管理咨询公司法国总部亚洲市场部经理助理、中国市场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财务总监:骆琴明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曾任富阳热电厂出纳、会计、企管科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子公司会计、审计员,环保有限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骆琴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1-0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139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 年9 月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00 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9,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3,771.1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5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0,055,997.41元,均系固定资产投资。
2.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301,800.00元。
3. 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286,000,000.00元,并偿还相应借款利息627,627.00元。
4. 以募集资金实际支付上市发行费用6,980,000.00元。
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年度累计利息收入1,554,719.42元,手续费支出1,133.50元。
(三)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94,992,161.51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富阳支行 | 33001617227059666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292,857,765.30 |
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 571904436710188 | 募集资金专户 | 152,106,896.21 |
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 0701014210010740 | 募集资金专户 | 200,01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富阳市支行 | 19-060101040018668 | 募集资金专户 | 250,017,500.00 |
合 计 | 894,992,161.5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0年10月18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10年9月13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富阳支行、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富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10年10月18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8,600万元偿还了银行借款。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9,32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835.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835.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 否 | 39,483.00 | 39,483.00 | 21,885.00 | 15,835.78[注] | 15,835.78 | 6,049.22 | 72.36% | 2011年 | 无 | 是 | 否 |
合计 | - | 39,483.00 | 39,483.00 | 21,885.00 | 15,835.78[注] | 15,835.78 | 6,049.2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原预计时间,导致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截至2010年9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830.18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30.18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审〔2010〕4024 号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8,6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并相应偿还银行借款利息62.76万元。 |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年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1-01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19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王培元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