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1-02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月18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0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50,741,890.20元,加上201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67,168,054.40元,2010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6,426,164.20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从公司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事业的稳定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年度公司的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为每年40万元。该事项需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同意寇显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长景树森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晓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十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景树森先生提名,聘任张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本次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张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十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1-03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月18日下午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兴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1-04
关于召开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3日(星期四)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八号公司会议室;
3.召 集 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亦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3.《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用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出席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八号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电话:(0476)2216636 2216690
传 真:(0476)2216691
联 系 人:寇显强、张旭东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有效期: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