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1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顾弘、独立董事华桂宏和张永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中非独立董事顾弘授权委托非独立董事沈耿亮,独立董事华桂宏和张永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沈玉平和独立董事范仁德)。本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耿亮、沈会民、虞炳英、顾弘、俞明松、沈林泉、沈洪发七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仁德、赵树高、罗培新、陈勇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了公司今后发展需要,拓宽公司厂区建设面积,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桐乡市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局挂牌出让的洲泉镇2010-1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北侧)。
详细内容见2011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详细内容见2011年1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见2011年1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1年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
1、沈耿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0年9月至1996年5月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厂长,1996年5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11月起一直担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理事长,2008年9月起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沈先生现任嘉兴市政协委员、桐乡市人大代表、桐乡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6%,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董事虞炳英为夫妻关系,是监事虞炳仁的妹夫,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沈会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7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副厂长,1996年5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起一直担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虞炳英,女,1966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子公司桐乡双箭橡胶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1991年3月至1996年5月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副厂长,1996年5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起一直担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为夫妻关系,与监事虞炳仁为兄妹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顾弘,男,1968年4月出生,博士后、经济学博士、执业律师,现从事专业:产业基金投资。主要工作经历:1991年6月至1997年1月,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从事商品和金融期货交易,并担任首席交易员;1999年2月至今,上海敏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2年6月至2006年12月上海实业集团,副董事长特别助理,组建并管理产业基金;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扬子特别状况基金(Yangtze Special Situation Fund),高级副总裁,首席代表;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世邦魏理仕投资基金(CBRE INVESTORS),执行董事,组建并管理世邦魏理仕亚洲2基金(5亿美元);2008年7月至今担任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顾弘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顾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俞明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7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桐乡橡胶制品厂设备科科长、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项目部经理,并一直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沈林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年9月生,中专学历,会计师。1980年11月至1999年9月任晚村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会计、财务科长,1999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持有本公司股份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沈洪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7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2005年12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
1、范仁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3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燃料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学工业部、中国化学工业部,1993年6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先后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6月起任职于中国橡胶工业协 会,曾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08年9月起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2005年12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赵树高,男,中国国籍, 1949年出生,教授,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德国Erlangen- Nürnberg大学高分子材料工程研究所访问教授。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橡胶工程研究院院长兼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是以橡胶为特色的高分子材料改性和先进成型加工技术,着重研究橡塑材料的结构、性能、改性、应用、成型加工、成型加工过程中材料结构与性能控制、橡塑制品材料设计与制品结构设计、相关的低成本技术等。近年来承担和完成国家973计划前期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6项,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等企业合作项目以及德国朗盛公司国际合作项目8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励5项,出版译著两部(《塑料注塑制件设计》、《聚合物材料结构、性能与应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目前担任的主要社会工作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分子学科分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天然橡胶加工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化学会高分子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橡胶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化学化工学会橡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橡胶工业》和《合成橡胶工业》以及《特种橡胶制品》等专业期刊编委。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罗培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兼国际金融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专业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2002年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2005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月刊社副总编、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曙光学者,新华社上海分社特约咨询专家、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华东政法大学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届“学生心目中的最佳教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陈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56年10月出生于重庆,浙江财经学院副教授。历任四川省轻工业厅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Al-Shirawi Grop of Companies(阿联酋.迪拜)中方财务会计,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浙江财经学院院财经研究所副所长。曾兼任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特邀监察员,浙江联信经济管理专修学院副院长,中国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浙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主同盟浙江省委委员,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通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具有机关、国内外企业、高等院校工作经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宏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严宏斌和虞炳仁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严宏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2月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87年8月至1993年2月任桐乡市晚村中学教师。1993年2月起先后担任桐乡橡胶制品厂、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01年11月起一直担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严宏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虞炳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8月生,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基建科科长、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安科科长、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科科长、行政科科长,2005年12月起一直担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虞炳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是其妹夫、与董事虞炳英女士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地使用权的议案》。为了公司今后发展需要,拓宽公司厂区建设面积,拟参与竞拍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北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桐乡市国有土地资源局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2010年12月29日刊登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桐土告字[2010]63号),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为解决长期发展的生产经营场地问题创造必要的条件,将推动公司下一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拟以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该土地使用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所选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所选具体地块为洲泉镇2010-1工业地块,位于晚村大桥西侧,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用地北侧。该地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出让面积为55,952.43平方米。
2、该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橡胶制造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投资强度万元/亩≥120。公司拟将该地用于规划建设新的炼胶车间及相关配套项目。
3、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0.8-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20%。
4、该土地使用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147.0248元,竞买保证金230万元,增幅3万元,预计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参与该地块使用权的竞拍。
二、购买土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成功,将解决公司长期发展的生产经营场地问题创造必要的条件,也将推动公司下一步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程及时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和必要性。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事项。
3、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参与竞拍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北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能竞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1 股票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4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1年2月17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
(三)召开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检测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耿亮为公司董事
1.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会民为公司董事
1.3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虞炳英为公司董事
1.4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顾弘为公司董事
1.5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俞明松为公司董事
1.6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洪发为公司董事
1.7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林泉为公司董事
1.8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仁德为公司独立董事
1.9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树高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培新为公司独立董事
1.1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勇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严宏斌为公司监事
1.2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虞炳仁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应分别表决;独立董事侯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4、审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月16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14513
传真:0573-88531023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沈惠强
联系电话:0573-88533969
特此通知。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月22日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附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 | 累积表决票数 | 候选人 | 投票数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沈耿亮 | ||
| 沈会民 | ||||
| 虞炳英 | ||||
| 顾 弘 | ||||
| 俞明松 | ||||
| 沈洪发 | ||||
| 沈林泉 | ||||
| 范仁德 | ||||
| 赵树高 | ||||
| 罗培新 | ||||
| 陈 勇 |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严宏斌 | ||
| 虞炳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3 |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4 |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
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