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1-0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月21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从2011年1月11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共计1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沈电”),并由泰豪沈电受让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西国资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资产[原属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电机”)所有,后经相关法律程序转归铁西国资公司合法所有,现仍为沈阳电机所使用]。
根据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公司签订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重组沈阳电机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并依法经挂牌竞价等有关程序确认,泰豪沈电将以8664.73万元价格受让铁西国资公司拥有的原沈阳电机部分机器设备,并计划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泰豪沈阳科技产业园。
沈阳电机的前身是沈阳电机厂,成立于1950年,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20号,隶属于沈阳铁西区国资委。1992年沈阳电机被评为国家大型一档企业,1997年12月完成了资产重组,改制为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实行债转股,同年7月被中国机械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机械500强企业,是我国大中型电机重要生产基地。沈阳电机现注册资本22,067万元,控股股东为控股股东为铁西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阳铁西区国资委。
根据三方协议,泰豪沈电承诺自转让资产交付日18个月内将转让资产搬迁出现厂区,同时将不承担沈阳电机的债权债务,沈阳电机的土地和厂房由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自行处置,债权债务由原企业负责。沈阳电机的“沈电”商标所有权、使用权在不变的情况下,由泰豪沈电独家使用。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将按照相关政策组织沈阳电机的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并给予经济补偿。同时,为支持沈阳电机资产重组和泰豪沈电的快速发展,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免除泰豪沈阳科技产业园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为泰豪沈电园区建设项目提供国债贴息及其他政策贴息、装备产业投资基金等政策支持,给予泰豪沈电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投资符合本公司发电机及电源产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本公司将根据泰豪沈电建立沈阳科技产业园项目进展作进一步详细披露。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推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衡阳泰豪申请银行授信最高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衡阳泰豪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出资72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19%,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85万元,占注册资本9.81%),法定代表人为毛勇,注册地址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芙蓉路4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装备信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衡阳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413,556,635.82元,净资产139,445,383.10元,200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46,791,184.97元,利润总额21,102,146.14元,净利润17,745,362.67元。
因生产经营需要,衡阳泰豪向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中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截止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7,555.6万元,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9,555.6万元,为非关联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8,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