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东碳 编号:临2011-03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1年1月6日公告,会议于2011年1月21日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 3512302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68%。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表决。
审议批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35123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陈斌获同意票35123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赖永田获同意票35123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谢君书、陈秋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和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