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1-006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米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刊登于2010年4月1日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并于2010年4月16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660万份股票增值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数量)。根据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授权,经公司董事长确定,公司已于2010年5月14日及2010年6月21日进行了两次授予,两次共授出股票增值权605万份,行权价格为11.77元/份,两次授予后,尚余未授予部分股票增值权55万份。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5)及2010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2)。
截至2010年12月30日,已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离职,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71.5万份失效。经201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此部分失效的股票增值权归入原尚未授予的额度中,归入后加上原尚未授予的股票增值权55万份,剩余可授予的股票增值权为126.5万份。
经公司董事长确定,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的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的确定
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第三次授予日定为2011年1月24日。
二、授予数量
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数量为126.5万份,本次授予后无剩余额度。
三、授予价格
第三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12.71元/份,根据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2010年6月30日后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定价基准日为相应的授予日,行权价格取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斯米克A股股票收盘价与前三十个交易日斯米克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两者中较高者,即行权价格为12.71元/份。
四、 授予对象情况
公司股票增值权第三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骨干人员(没有高级管理人员在内),共8人,合计授予数量为126.5万份。
五、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和费用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为虚拟股份,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并以现金结算支付。公司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算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并基于当时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确定公司应摊销的费用,在授予日无须计算公允价值,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计算。
公司将在各期财务报告中披露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及相应的摊销费用。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4、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次授予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