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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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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1-00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以电话会议与传真相结合的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松峰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元,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130,404.5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户名: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006901101815008706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

    该专户截止2011年01月20日余额为人民币叁仟贰佰玖拾陆万元整(¥32,96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元),其中:

    期限为叁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合计为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为310069011608510003480;

    期限为陆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合计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为310069011608510003480;

    期限为壹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合计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为310069011608510003480。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证券,公司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2)户名: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44463-84500975931809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

    该专户截止2011年01月20日余额为叁佰壹拾柒万零肆佰零肆元伍角肆分(¥3,170,404.54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肆亿元整(¥400,000,000.00元),其中:

    期限为叁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账号为09759318211001;

    期限为陆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账号为09759318211001;

    期限为壹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肆张,金额为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账号为09759318211001。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3)户名: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31331018240000898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该专户截止2011年01月20日余额为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叁仟零壹拾万元整(¥30,100,000.00元),期限均为叁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叁张,开户日期均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分别为7313310184000030885(存单金额为人民币10,100,000.00元)、7313310184000030651(存单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和7313310184000030711(存单金额为10,000,000.00元);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同时,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分别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及公司股本、股东持股比例等内容作相应修订及完善,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已于2010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10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股份总额由6,000万股增加至8,000万股。鉴于上述,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有资金投入“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截止2011年1月5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182,960,00015,098,733.95
    研发中心项目19,900,00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合计202,860,00015,098,733.95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90016号《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请参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2011年度不超过2,0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2010年12月14日-2011年12月14日,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2011年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对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修订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与加强公司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3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1年2月15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688号3楼大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会议主要议题为: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1-003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小军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90016号《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1年1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098,733.95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有关本决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及公司股本、股东持股比例等内容作相应修订及完善,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已于2010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10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股份总额由6,000万股增加至8,000万股。鉴于上述,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2011年度2,000.00万元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将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201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2010年12月14日-2011年12月14日,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2011年度1.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对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修订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1-004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号”文核准,于2010年12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40.00元,并于2010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共募集资金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36,130,404.54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3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上述3家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专户账号为310069011018150087063,截止2011年01月20日余额为人民币叁仟贰佰玖拾陆万元整(¥32,96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元),其中:

    期限为叁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合计为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为310069011608510003480;

    期限为陆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合计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为310069011608510003480;

    期限为壹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合计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为310069011608510003480。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证券,公司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专户账号为044463-845009759318094001,截止2011年01月20日余额为叁佰壹拾柒万零肆佰零肆元伍角肆分(¥3,170,404.54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肆亿元整(¥400,000,000.00元),其中:

    期限为叁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账号为09759318211001;

    期限为陆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伍张,金额为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账号为09759318211001;

    期限为壹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肆张,金额为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账号为09759318211001。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专户账号为7313310182400008986,截止2011年01月20日余额为壹仟玖佰玖拾万元整(¥19,9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叁仟零壹拾万元整(¥30,100,000.00元),期限均为叁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叁张,开户日期均为2011年1月20日,账号分别为7313310184000030885(存单金额为人民币10,100,000.00元)、7313310184000030651(存单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和7313310184000030711(存单金额为10,000,000.00元);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海通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海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海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海通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海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龙、曾双静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海通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交通银行及中信银行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海通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海通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海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海通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海通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海通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海通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海通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海通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3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1-00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0元,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869,595.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130,404.54元,超募资金为597,14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泰电源《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周期
    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18,29618,2961.5 年
    研发中心项目1,9901,99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有资金投入“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截止2011年1月5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182,960,00015,098,733.95
    研发中心项目19,900,00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合计202,860,00015,098,733.95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90016号《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截止2011年1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15,098,733.95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已预先投入资金其中:
    建安工程

    支出

    土地购置设备购置及安装其他
    智能环保集成电站产业化项目15,098,733.95235,000.0014,853,881.006,717.953,135.00
    研发中心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合  计15,098,733.95235,000.0014,853,881.006,717.953,135.00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决定以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

    三、审核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资料后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98,733.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备查文件: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5、《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1-006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2011年2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688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03(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9: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688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0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晓华、周佳誉 联系电话:021-69758010 传真:021-69758500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华路688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17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24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不同意弃权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